一、树脂类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的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要通风,并应设置消防器材。
2.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应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以及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应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
3.树脂类防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材料,如乙二胺、苯类、酸类等,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和刺激性,故在使用或配制中,均应有良好的通风。
4.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应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应冲洗或淋浴。
5.施工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
6.采用毒性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采取轮换制,并缩短作业时间。
7.施工前,应根据操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贯彻,督促切实执行。
二、聚氯乙烯塑料(P.V.C)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焊接使用的焊抢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焊接机械”的规定。电缆线应绝缘良好,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粘合剂和溶剂多为易燃毒品,操作地点要通风良好,并应有防火设施。
3.操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和手套。
三、涂料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对参加操作的全体人员进行
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患有慢性皮肤病或有过敏反应者均有不得参加施工操作。
2.使用生漆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防生漆与皮肤接触,面部可涂防护油膏(配方为:干油149、凡士林129、硼酸2g、淀粉149、滑石粉219,将其调成糊状使用)。
3.使用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现场应注意加强通风,除应穿戴防护用品外,还应适当采取对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工后冲洗、沐浴等措施。
4.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等明火的一些设备和设施。
5.堆放材料的库房应通风良好,必要时应进行机械通风,同时还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
6.擦试过溶剂的棉纱、破布等,应存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处理。
7.严禁随地倾倒或向下水道倾倒涂料或溶剂。
8.当施工喷涂现场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必须进行机械通风,以避免中毒头痛昏迷现象发生。
9.严格限制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卫生许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