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生大厦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施工图。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3、《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5、《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2002)
6、《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
7、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中山市相关的文件规定。
2.1工程简介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工程名称 | 民生大厦工程 |
2 | 工程地址 |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中路38号 |
3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公建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 | 设计单位 | 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 | 工程范围 | 土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不含高压进线电缆主材,但包含高压电缆从临时变压器至高压进线柜段得敷设、电缆头制作、连接、停电、高压检测至正常通电等工程费用。柴油发电机组工程包含与低压联络柜连接及消音、环保等费用)、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包含原民生办公区空调室外机迁移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线等工程 |
7 | 承包方式 | 总承包 |
8 | 工期要求 | 20个月 |
2.2建筑设计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生中路38号,占地面积989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90.08平方米,最大层高为5.7米,最大高度为70.5米,最大跨度为14.40米。拟建一栋19层高的综合办公楼,其中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为停车库,地上七层至十九层为办公楼。一层至六层外墙为干挂石幕墙,七层以上外墙为铝窗加玻璃幕墙构成。
3.1工程概况
工程基础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主体结构为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砼强度等级为C25~C35,钢筋为HPB235、HRB335、HRB400,地下室外墙防水砼抗渗等级0.6MPa;主体结构梁最大跨度6.4M、截面一般为250×(400~950),楼板厚一般为100㎜。
3.2主要设计说明
本工程对以下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a、二层结构;b、天面结构;c、标准层砼结构。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每层都进行抽检。
备注:
①钢筋保护层设计厚度:15MM~40MM。
②主要构件的截面几何尺寸:详见设计图。
4.1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取样及留置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个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指导模板拆除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计划:
4.2.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种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混凝土构件的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⑤地下室、转换层和屋面等重要部位必须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4.2.1 基础同条件养护试件的计划取样数量:
分部工程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构件名称 | 计划留 置组数 | 计划取样位置 |
基础 | C35,P6 | 承台/地梁/板 | 3 | 业主、监理和我方共同决定 |
4.2.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计划取样数量:
分部工程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构件名称 | 计划留 置组数 | 计划取样位置 |
主体工程 | C30 | 2层梁板 | 1(1组) | 业主、监理和我方共同决定 |
C25 | 3~19层梁板 | 2(每层2组) | 业主、监理和我方共同决定 | |
C30 | 1~5层柱、剪力墙 | 4(每层1组) | 业主、监理和我方共同决定 | |
C25 | 6~19层柱、剪力墙 | 2(每层1组) | 业主、监理和我方共同决定 |
4.2.6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
①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②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③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逐日统计当日的日平均温度,日平均温度统一以中山商报公布的气温为计算依据,做好记录,以便指导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及时送检。
4.2.7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评定: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值),乘以折算系数1.10后,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BJ107评定。
5.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
①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②对梁类、板类构件,应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③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5.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和评定方法;
①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用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②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③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③对梁、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④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b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c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承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本工程计划委托“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担结构实体检验,该材料试验室已经通过国家试验室认可,并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具有CMA章资质,为独立法人资质,可对外营业,符合第三方检测的要求,将在监理工程师全过程的见证下进行实体检验。
构件名称 | 抽查数量 | 结构部位 | 注备 |
二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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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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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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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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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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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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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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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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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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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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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十九层梁板 | 每层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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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面层梁板 | 1 | 业主、监理、我方共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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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抽查数量是指每栋每层。
8.1 楼板厚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