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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风险识别与防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第一节   清理现场

一、砍伐树木

1.危害识别

⑴伐树区域安全警戒标志设置不明显,使非工作人员误入造成伤害。

⑵伐树电锯使用操作不规范,造成锯齿伤人。

⑶砍伐的树木不能按预定方向倾倒,造成倾倒树木砸伤人员。

⑷陡坡悬崖处砍伐树木,没有把作业范围内的松石清理干净,造成松石坠落伤人事故。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作业人员坠落。

⑸伐树区域内没有设置安全躲避通道,发生危险时不能及时躲避,造成人员伤害。

⑹采用机械拖拔大的树根时,缆绳与树根捆结不牢、缆绳强度不够,发生缆绳绷脱或断裂反弹伤人事故。

⑺清除的丛草、杂树、树根放火焚烧,引起火灾。

⑻不良天气状况下进行砍伐作业,因影响作业信号传递,使现场警示模糊,作业面湿滑等情况,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2.削减措施

⑴确定伐树范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标志,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⑵伐树前对伐树机具及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应按规范操作。

⑶勘察好作业区域,确定好树倾倒方位。按照砍伐树木操作程序和规范进行砍伐。

⑷将砍伐作业区域内的松石及时清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⑸砍除清理作业区域内的障碍物,设置安全躲避的路线。

⑹拖拔树根选择合适的绳索,且捆结牢固。

⑺作业区域内严禁烟火,严禁焚烧作业区域内的杂草、树木、树根等。

⑻大风、大雾和雨雪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二、拆除建筑物

1.危害识别

⑴拆除区域安全警戒标志不明显,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伤害。

⑵未按拆除工序施工,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

⑶为拆除作业而搭设的脚手架不稳固或脚手架材料不合格,施工时造成脚手架坍塌。

⑷使用大锤拆除作业时,把头拼接不紧固造成脱锤伤人。

⑸未对拆除建筑物的相邻结构物进行保护,造成相邻建筑物损坏。

⑹拆除石棉瓦等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工作人员直接踩踏作业,发生坠落事故。

⑺高处拆除作业时,拆除的材料直接向下抛掷,对其他人员造成伤。

(8)使用风镐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未规定操作,易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9)使用爆破拆除作业时,易发生爆炸事故。

2.削减措施

⑴拆除区域根据安全距离设置警戒线或者封闭式安全防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和接近警戒区。

⑵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或从下而上逆向作业。

⑶脚手架材料使用前要进行检查。由合格的架子工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

⑷操作人员应对拆除作业所使用的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各种工具拼接牢固。

⑸对危及相邻结构物采取临时性支撑加固等保护措施。

⑹拆除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直接踩踏作业。

⑺高空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滑落槽,使散碎废料顺槽滑下。较大或较重的材料应用起重机械完成,禁止向下抛掷。

(8)严格执行风镐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安全距离,并要有人专门监护。

(9)要严格按照已经有关部门审批的爆破方案实施。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第二节  土方施工

1.危害识别

⑴土方开挖前,对地下设施及文物古迹情况调查不明,造成损坏。

⑵开挖沟坑槽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和防护栏,夜间无指示灯,造成车辆和行人坠落。

⑶沟槽(坑)开挖作业时,易塌方造成人员伤害。

⑷靠近设施、大型设备附近挖土时,易造成设施、设备倒塌损坏和人员伤害。

⑸开挖沟槽时,未进行放坡或无支撑防护易造成坍塌事故。

⑹高陡边坡施工易造成土体塌方人和设备坠落事故。

⑺岩石地段开挖施工,易造成岩石滚落等,砸伤人员。

⑻破解冻土及其它硬质土体时,碎块飞崩伤人。

⑼运土方的车辆在狭窄路面易造成碰撞或翻车。

⑽工程施工机械在行走作业过程中,易碰撞伤人。

2.削减措施

⑴土方开挖前,调查地下设施及文物古迹等情况,开工前做好交底。

⑵开挖沟坑槽等,应设置警告标志和防护栏,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⑶沟槽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机械履带距离沟边不少于1m。

⑷靠近设施、大型设备1m以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⑸开挖沟槽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进行支撑防护。

⑹高陡边坡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应选择安全位置。现场专人指挥。

⑺岩石地段开挖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

⑻使用机械破冻土时,机械作业周围5m设警示标志。

⑼运土方的车辆前后应保持安全距离。沟坑边缘处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⑽工程机械行走作业时,设专人指挥。

第三节      石方爆破

1.危害识别

⑴石方爆破作业时,炮位或炮眼选择不当,易造成邻近的设施损坏和人员伤害。

⑵人工打眼时锤头脱落或者偏锤,造成掌钎人伤害。

⑶机械扩眼时,易发生卡钻,造成手柄反弹伤人。

⑷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和管理不当,造成爆炸伤人事故。

⑸未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制作起爆药包(柱),易造成人员炸伤。

⑹装炮作业时,没有在炮眼冷却和清理后装药,采用烟火和明火照明,填塞工具使用金属工具,易造成爆炸伤人事故。

⑺爆破作业周围未设安全警戒人员,清场不彻底,易造成周围行人伤害。

⑻导火索长度不够,或不按规定点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⑼爆破时,没有完全引爆,施工时造成哑炮爆炸伤人。

⑽处理“哑炮”不当,发生意外爆炸伤害事故。

⑾大型爆破没有设计书,盲目施工造成安全距离不合理,造成人员伤害。

⑿石方地段爆破后,警戒没有解除,清理石方的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要求进入现场盲目施工,发生意外的人员伤害事故。

⒀爆破现场,非爆破人员和车辆随意通行,发生人员和车辆伤害事故。

2.削减措施

⑴石方爆破作业选择炮位时,炮眼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建筑物,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⑵ 施工前,应检查锤头是否安装牢固;打眼时,掌钎人的身体不能正对锤体。

⑶ 机械扩眼,双手紧握手柄,均匀用力,不得扭曲。

⑷ 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应严格按照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执行。

⑸ 制作起爆药包,应在专设的加工房内进行,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牙咬。

⑹ 装炮作业时,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炮眼应先冷却后装药,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装药工具应采用木质的,严禁投扔和冲击。

⑺ 爆破作业前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并对现场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⑻导火索长度应满足点火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点火人员应按操作规程点火。

⑼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眼数是否相符。炮响5分钟后,爆破人员方准进入爆破点,及时排除“哑炮”。

⑽各种类型的“哑炮”处理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

⑾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⑿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或“哑炮”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⒀爆破时,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行人和车辆在警戒线内通行。

第四节  防护施工

1.危害识别

⑴边坡工程作业时,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倒塌伤人。

⑵使用脚手架作业时,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或物料坠落伤人,脚手架架设不规范倒塌伤人。

⑶砂浆喷射机作业时,喷嘴射出的砂浆容易伤人。

⑷挡墙挖基时,塌方易造成人员伤害。

2.削减措施

⑴边坡工程作业时,必须按规范搭设合格的脚手架。

⑵使用脚手架作业时,施工人员要先检查脚手架牢固情况并系挂好安全带,材料要放置合理牢固。

⑶砂浆喷射机作业,喷嘴不得对人。

⑷挡墙挖基应视土质、含水量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或围壁支撑。

第五节   基层施工

1.危害识别

⑴消解石灰时,生石灰散发放量,不小心易发生人员烫伤事故。

⑵装卸、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产生的粉尘,危害人员身体健康。

⑶碎石机工作时,现场料场尖硬石块的飞溅易对电线造成损坏,发生触电伤人。

2.削减措施

⑴消解石灰时,人员应远避,且站在上风处,以免烫伤。

⑵装卸、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并配戴口罩或其他防护用品,。

⑶碎石机作业前,应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查,电源线应架空使用。

第六节   沥青路面施工

1.危害识别

⑴从事沥青作业时,操作人员会被沥青烫伤皮肤及造成有害气体感染。

⑵吊耳吊装沥青时,沥青桶绑扎不牢而脱落,易造成人员伤害。

⑶蒸汽加温沥青时,蒸汽管道连接不好,蒸汽刺漏容易造成人员的烫伤。

⑷太阳能油池上面的工作梯,人员攀登时易造成滑落摔伤。

⑸远红外加热沥青,机电设备漏电,易造成人员触电伤害。

⑹明火熬制沥青时,沥青飞溅,造成作业人员烫伤。

⑺洒布机作业时,沥青或碎石飞溅,造成人员伤害。

⑻压路机作业时,易造成人员碰伤。

⑼液态沥青运输,沥青外溢着火,造成设备损失及人员灼伤。

⑽沥青混合料拌和作业时,操作顺序不当,沥青混合料起火,造成火灾事故。

⑾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视野不好,易造成人员伤害。

2.削减措施

⑴沥青操作人员从事沥青作业,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⑵吊耳吊装沥青时,设专人指挥,吊索应绑扎牢固,吊臂旋转半径内不得站人,并按操作规程进行吊装。

⑶蒸汽加温沥青时,蒸汽管道应连接牢固,严加保护,人员触及部位必须用保湿材料包扎,锅炉的安全应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⑷太阳能油池上面的工作梯必须具有防滑措施,并严禁非作业人员攀登。

⑸远红外加热沥青时,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确认完好。

⑹明火熬制沥青时,锅灶设置、沥青预热及沥青熬制应按操作要求和顺序进行。

⑺洒布机作业时,应按操作工序进行,并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配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设置警戒人员。

⑻压路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要求由两边到中间,由小振到大振,保持作业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

⑼液态沥青运输,储油罐不得超载,储油罐盖子要盖好,并拧紧紧固螺栓。

⑽沥青混合料拌和作业时,应规定的操作顺序作业,操作人员定时巡视检查。

⑾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加热的熨平板要有专人看管,防止意外烫伤。

第七节   水泥混凝土路面

一、混凝土拌和与运送

1.危害识别

⑴使用手推车或小型翻斗车装运混凝土时,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害。

⑵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时,运送系统故障,高速旋转的搅拌筒及超载等,引发意外伤害。

(3)搅拌斗起落失控,易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4)搅拌设备未按要求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易造成人员触电。

2.削减措施

⑴使用手推车或小型翻斗车装运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⑵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拌和物时,工作之前应先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严禁用手触摸旋转中的搅拌筒,不得超载。

⑶搅拌斗下严禁站人,加强搅拌机的日常保养。

⑷搅拌设备按规范要求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

二、混凝土路面摊铺施工

1.危害识别

⑴人工摊铺多人同时作业时,配合或使用工具不当,易造成他人伤害。

⑵机械摊铺施工时,轨模摊铺机脱轨、施工机电设备漏电等,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⑶切缝与养护作业时,操作不当,易造成刀片割伤及薄膜养护溶剂中毒。

2.削减措施

⑴多人作业时应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⑵机械摊铺施工时,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行和检查用电设备,确认完好。

⑶切缝时,切刀安全防护罩安装牢固;养护作业时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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