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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一、窗口临边防护

1、无飘窗板窗户,设置三道横杆,从下到上局台阶距离分别为20cm、70cm、120cm,底部设20cm高挡脚板 。设置两道1.2米立杆,横杆与窗边交接点处各加1个扣件固定横杆。

2、有飘窗板:设置一道横杆,离地面1.2米,与窗边交接点处各加1个扣件固定横杆。

3、其他临边防护:设置三道横杆,距地板距离分别为20cm、70cm、120cm,底部设20cm高踢脚板。

二、楼梯临边防护

1、独立楼梯两边应各设三道横杆 ,从下到上局台阶距离分别为20cm、70cm、120cm,并设置2-3道立杆,底部设置20cm高挡脚板。非独立楼梯参照独立楼梯标准进行防护。

2、楼梯转角处平台参照其他临边防护进行防护。

三、水平洞口防护

1、洞口短边尺寸<500mm

采用模板制作盖板防护,盖板与洞口外沿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盖板四周钉方木条,防止盖板位移,盖板涂刷 20cm 黄黑相间油漆;

2、洞口短边尺寸 500-1500mm

水平洞口防护短边尺寸在500-1500mm 时,长边搭设3-4根短钢管,短边搭设2-3跟长钢管,短钢管置于长钢管下面,钢管均使用扣件与楼板固定,用模板制作扣板盖在上面;

3、洞口短边尺寸≥1500mm

按照其他临边防护标准进行防护。竖向逐层有统一规格的洞口,5层设置一层硬防护,中间挂兜网。

注:

1、所有钢管刷黄黑漆,间隔40cm。°

2、踢脚板用模板制作,高度20cm,间隔10cm刷黄黑漆。

注:其他特殊情况现场确定防护标准;

四、临边、洞口防护

“四口”指的是: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和电梯井口;“五临边”指的是: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 台边和屋面周边。

(一)基坑临边防护

1、基坑临边防护栏杆建议采用工具式防护栏杆也可采用钢管搭设,设置二道水平杆(上道栏杆离地 1200mm,下道栏杆离地 600mm),立杆间距不大于2000mm ,立杆打入地面以下深度700mm 以上,立杆与基坑边坡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防护栏杆下部外侧设置 200mm 高挡脚板,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以及挡脚板,刷间距为 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

2、防护栏杆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并设置夜间警示灯。

3、基坑排水沟设置在防护栏杆外侧,采取有组织排水。

(二)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安全防护

1、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防护栏杆建议采用工具式防护栏杆也可采用钢管搭设。当临边窗台或屋面女儿墙高度≤800mm,外侧高差大于2000mm 时,需要搭设临边防护;

2、防护采用三道栏杆形式,第一道栏杆高度 1200mm,第二道高度600mm,第三道高度 l50mm,立杆间距不大于 2000mm。防护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下设 200mm 档脚板。

3、防护栏杆水平杆、立杆及踢脚板刷间距 400mm 红白相间安全警戒色。

4、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防护栏杆上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 5OOmm,并增设一道横杆,满挂密目安全网。

(三)楼梯边安全防护

1、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杆和档脚板。

2、防护栏杆应搭设三道 ,第一道栏杆离地 1200mm ,第二道栏杆离地600mm 。立杆间距不大于 1000mm。

3、防护栏杆水平杆 、立杆均涂刷间距为 400mm红 白相问安全警戒色 。

4、独立楼梯,若两边均无有效遮挡,则两边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档脚板。

(四)水平洞口安全防护

1、边长为 1500mm及以上的预留洞口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 500mm 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 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用钉在盖板上的木方顶紧洞口边框,防止盖板移位。

(2)边长为 500-1500mm 的洞口 ,必须设置以扣件 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模板或脚 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 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 200mm。

(3)盖板上表面刷黄黑相间警戒色和红色"

2、边长为 1500mm及以上的预留洞口

(1)洞口四周用钢管搭设三道防护栏杆,第一道栏杆距楼面 1200mm,第二道栏杆距楼面600mm,第三道栏杆距楼面 100mm。

(2)洞口尺寸不大于 2000mm时,中间设一道立杆;洞口尺寸大于 2000mm 时,立杆间距不大于 1200mm。主体施工阶段

(3)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洞口采用木模板和木枋封闭;安装及装修阶段,洞口采用水平安全网封闭。

(4)防护栏杆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水平杆和立杆刷间距 400mm红白相间安全警戒色。

(五)竖向洞口安全防护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坠落高度大于 2cm时,需加设 1200mm高防护拉杆;洞口宽度≤1800mm的采用单位杆,栏杆两头固定于结构上;洞口宽度>1800mm的按照“楼层边、阳台边、屋面边安全防护”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六)电梯井防护

1、电梯井门洞安装 1800mm高立式钢质材料制作防护门或成品防护门,材质强度必须符合要求。

2、防护门底部安装 200mm钢质或高木质挡脚板。防护门和挡脚板刷黄黑相间警式色。

3、电梯井内水平防护采用在井洞内每层搭设钢管架,模板满铺封闭,+0.000处为第一层全封闭层,楼层要层层封闭。

或者采用钢管扣件防护

1、电梯口防护:1.8米:60cm+60cm+55cm  ,立杆露5cm头,底部加20cm高踢脚板,刷黄黑漆,间隔10cm,斜45°

2、作业层:底部防护采用倒三角钢结构立体防护,顶部防护采用定制盖板防护。具体尺寸根据电梯井大小设置;

3、作业层以下:隔层硬防护,中间使用水平兜网防护。电梯井预留3个φ50孔洞,间距均分穿钢管,硬防护层满铺木条板,软防护层刮兜网;

4、在内部设置施工电梯的电梯井根据电梯安全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七)人工挖孔桩洞口防护

人工挖孔桩作业必须满足《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及安全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1、井孔周边必须设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 1.2m,围栏强度应满足安全要求;

2、第一护壁应高于地面 25cm;

3、成孔后或停止作业时井孔应设盖板

4、半圆型防护板应设在井下作业人员站立时的头顶以上位置;吊渣筒起吊后,井下作业人员应在半圆型防护板下躲避。

五、双排架

(一)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地基部分必须平整夯实,需经方案设计验证地基承载力。立杆底部加宽≥200mm、厚度≥50mm 的脚手架板或其它刚性垫块,并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做法见详图。

(二)脚手架搭设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大于200mm 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三)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部开始并向两边延伸圈搭设;“一”字形脚手架应从一段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一”字脚手架及边长≥20m 的周边脚手架每隔 6 跨设置抛撑。

(四)连墙件

(1)连墙件必须采用刚性构件;连墙件必须分别与内外立杆连接,水平杆与预埋杆用

十字扣件连接并加设防滑扣;尽可能靠近外架主接点与预埋杆根部,偏离主节点的距离

不应大于300mm,偏离预埋杆根部的距离不得大于 100mm。在装饰阶段边墙件影响施

工而要撤除时,必须由施工工长提出书面申请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先补强后撤除,补

强连墙件的强度不得小于拟拆除连墙件的度。

(2)连墙件水平杆宜平设,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禁止用上斜连接。

(3)脚手架的拐角处、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人货电梯的两侧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

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3m。如楼层高度超过 3m,可采用抱柱或抛撑的方法进行加固。

(4)连墙件的杆件及扣件刷红色警戒色。

(五)剪力撑和横向斜撑

(1)剪刀撑搭设前必须在外架系统施工图中明确其布局,对每道剪刀撑的跨度进行排版。要求绘制剪刀撑立面图。

(2)高度在 24m 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 ,并应 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距离不大于 15m。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小于 4跨,并不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度之间。

(3)高度在 24m 以上的双排脚 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

(4)一字型 、开口型双排架两断口必须设置横向斜撑;24 米以上架体在架体 拐角处及中间每六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必须采用搭接 ,搭接长度不小于 1m,三个旋转。杆件伸出扣件边缘长度大于 100mm。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及作业层的下一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离建筑物结构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

(2)落地架第二层,悬挑架(爬架)首层 ,中间层不超过 10 米且不超过三层满铺一道硬质隔断防护,并在两层 硬防护的中间部位张挂水平兜网,水平兜网必须兜挂至建筑物结构,不超过 10设置一道。

(七)防护棚

(1)在脚手架高空落物影响范围内同时进行其他施工作业或有人通行时按坠落半径的要求搭设悬挑防防护。 (2)防护棚悬挑材料及斜拉钢管严禁与外架相连; (3)钢丝绳张拉及连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防护棚建议采用落地式防护棚。

六、悬挑式脚手架

1、架体形象

悬挑外架的警示带设于悬挑型钢的顶部,每隔一组或两组剪刀撑设置一道;悬挑工字钢刷红白相间油漆,尺寸同警示带,其余颜色同落地式脚手架。悬挑架工钢顶部、侧面铺18mm 厚木胶合板全封闭。

2、架体搭设要求

(1)悬挑支承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 20m。达到或超过 20m 时,方案需要经过专家论证。

(2)悬挑梁上应设置定位点,使架体底部立杆及卸载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牢靠,外立杆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 100mm。架 体底部应设双向扫地杆,扫地杆距悬挑梁顶面 150~200mm。

(3)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边墙 件和横向斜撑进行加强。 A 架体与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 平台等设备或装置相交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B 需要临时改架位置或其他特殊部位

3、悬挑钢梁采用不小于 16#工字钢为主挑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结构外悬挑段长度不宜大于 1.4m,建筑物内型钢锚固长度 是外悬挑 1.25 倍。工字钢采用不小于Ф16 钢丝绳斜拉,钢丝绳 U 型拉环使用直径不小于Ф18 圆钢,并经过计算。 4、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 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GB50010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5、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 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 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 63mm*63mm*6mm。

6、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 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不得有立杆悬空。建筑转角处不便设置悬梁的位置可在相邻悬 挑梁上加设横梁(如下图)做为支撑,横梁与悬挑梁进行焊接固定,并按悬挑梁的要求在立杆下设置定位点。支撑横梁的悬挑梁型 号须经计算确定,较其他悬挑梁额外增加一组钢丝绳与建筑物进行拉结。 7、悬挑架的防护须按本章第一节第六点的要求进行防护。 8、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厚的厚度不宜小于 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 120mm 应采取加固措施,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20。 9、悬挑脚手架除应满足悬挑架的特殊要求外,其余架体构造要求均按照落地式脚手架的相应规定执行。 七、附着升降脚手架

(一)一般规定

(1)附着式脚手架必须专家论证通过。

(2)安装、检验、使用遵循《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02-2010 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2000]230 号《附着整体升降脚手架暂行管

理规定》的规定。

(3)坚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边接的定型加强的片式框架或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不应使用钢管扣件或扣架脚

手架杆件组装。

3、附着整体升降脚手架应具有可靠的防倾斜装置、防坠落装置以及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云蒸载荷的控制系统。

4、升降脚手架架体高度不应大于 5 倍标准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应大于 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 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大于 5.4m。

5、升降和使用情况下,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大于 2/5 架体高度,且不应大于 6m。

6、整体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 1/2 水平支承跨度且不应大于 3m;单片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 1/4 水平支承跨度。悬挑端以定型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 45 度。

7、架体全高与支承度的乘积不应大于 110 平方米。

8、架体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5/1000,且不应大于 60mm。

9、相邻机位的高度差不应大于 20mm。

10、架体外立面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应大于 6m;其水平夹角宜为 45 度~60 度,应将定型主框架、水平梁架和架体连成一边。

11、架体外侧应用钢巴网或密目安全网围档,应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外立杆内侧)。

12、架体度层应用脚手架铺设,并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架体底层应设置可折起的翻板,防止物料坠落。

13、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宜为 1200mm,下杆高度宜为 60mm;挡脚板高度宜为 180mm。

(二)升降动力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升降动力设架备应满足升降脚手架工作性能的要求;

(2)各机构运转、制动应可靠,不应有下滑;

(3)电动环链葫芦的链条不应有卡阻和扭曲;

(4)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升降动力设备应具有防雨、防尘等防护措施;

(6)主要升降承力构件不应有扭曲、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焊口不应有裂纹;

(7)拉杆不应有弯曲,螺纹应完好,不应锈蚀;

(8)穿墙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固定,螺纹应露出螺母 0~3 牙;垫板规格不应小于 8mm*8mm*80mm。

(三)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系统应有缺、短路、失压、漏电等电气保护装置,且工作应可靠;

(2)控制电路中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MΩ;

(3)电气元件设置在单独的操作柜中,操作柜应有门锁,门处应标有危险警示标志;

(4)操纵柄及操纵按钮应标明动作方向,并设有零位保护;

(5)操作柜面板的灯光、仪表显示应正常,应设置有紧急开关;

(6)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必要的音响、灯光信号与通信联络装置;

(7)电动机电源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0.75mm2,总电源线截面积不应小于 16mm2;

(8)电动机电源线应成束捆扎分布,并悬挂在架体踏步外侧上方,不应散乱于踏步上;每根电源线的两端头应有统一编号标志;

(9)垂直悬挂的总电源电缆,其自重产生的抗拉力不应超过所选电缆的机械强度;

(10)电气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5-2005 的有关规定;

(四)架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型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和钢管等结构部个把不应有扭曲、变型、严重锈蚀等缺陷;焊缝应完整,不应有裂纹;

(2)扣件不应有严重锈蚀;螺杆不应变形、裂纹,螺纹不应损坏;

(3)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应为 40~65N.M;

(4)定型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和连接点的连接螺栓、销轴、垫圈、螺母、开口销应按规定安装,不应漏装和以小代大。

(5)架体框架的搭设应横平坚直,立杆的垂直误差不应大于 1/500;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一个平面内。

(6)附着支承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7) 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8)脚手架由提升转入下降时,应制定专门的升降转换措施,确保转换过程的安全。

八、卸料平台

(一)悬挑式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根据规范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设计,用料、搭设尺寸和搭设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2)平台周边搭设防护栏杆。立杆间距 不 大于 2000mm , 上道 水 平 杆 高 度为1200mm,中道水平杆高度为 600mm,底 部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为 200mm,栏 杆和踢脚板表面刷红白色警示色。防护栏 杆内侧钢板或模板。

(3)卸料平台悬挑钢梁锚固段长度不小 于 2000m。

(4)平台围挡内挂卸料平台告示牌、限载。

(二)落地式卸料平台安全防护

(1);架体防护:架体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做全封闭,临街面应做硬质立面封闭,架体底部与建筑物间的空隙要用硬质防护封闭严密。操作前要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平台周边搭设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大于 2000mm,上道水 平,上道水平杆高度为 1500mm,中道水平杆高度为 750mm,底部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  度为 200mm,栏杆和踢脚板表面刷红白警示色。

(2)架体支撑:架体尺寸需要进行方案设计,编制专项方案。架体主框要与覆盖的每个楼层进行连接,连接构件要经过设计计算。工作状态时,架体底部要有支托和斜控等装置。

(3)架体必须按照脚手架搭设要求进行连墙 件连接,禁止连墙件拉接到外架上。

(4)平台围挡内挂卸料平台告示牌、限载牌。

九、安全通道

1、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 ,或建筑物边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均需设置安全通道;

2、安全通道长度根据建筑物坠落半径确定,一般为 4 米、6 米两种,高度一般为 3.5~ 4.5 米。

3、安全通道一般采用双层顶棚形式 ,顶层满铺 50nm 厚脚手板,两层板之间应保持700mm 间距。防护棚内侧应设置八字撑 ,两侧搭设剪刀撑并满挂绿色密目安全网。

4、安全通道两侧应搭设钢管立柱,在进口处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十、钢筋加工防护棚

钢筋加工棚的搭设不仅要满足规范和使用要求,而且防雨、防风、防砸、整洁美观,并挂安全宣传标语。钢筋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搭设在塔吊回转半径和建筑物周边的钢筋加工棚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棚顶。钢筋防护棚侧沿挂安全标语,朝向施工道路一侧的钢筋加工棚右侧檐口下挂"当心机 械伤害 " 提示,在加工棚挂操作规程图牌。

1、钢管式钢筋加工棚

(1)钢筋加工棚为 5m*9m*3m高,基础尺寸为 800X800x10OOmm,C20素砼基础(若基础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则配置价@200X200

单层双向底筋),基础顶面预埋Ф48钢管,加工棚 立柱与基础预埋钢板焊接连接。立柱采用 4根Ф48钢管,立距间距 4m,尺寸为 500*500高 3m,横梁为 500*300钢管梁。屋架采用双层双向@500mmФ48钢管,底层采用模板满铺,顶层采用钢巴网或兜网防护,屋盖采用镀锌皮瓦。

十一、机械设备通用防护棚

1、施工现场所有输送泵、搅拌机 、砂浆机 、直螺纹机均需搭设防护棚 ;

2、防护棚采用Ф48钢管搭设,尺寸为 :[设备长度+700(长)] X [设备宽度 +2200(宽)]X [3100(高)]mm;  3、防护棚采用双层防护,两层之间距离为500mm ,顶层铺脚手板、下层铺50X 100木彷@350 ,上钉18mm厚木胶合板;  4、防护棚两侧应设置八字撑,并满挂密目安全网,所有水平杆控制

十三、塔吊说明:

A 塔吊安装、拆卸、顶升必须由安装单位编制专项安拆方案,由具备有安装资格单位进行安装。

B 安装的吊车在吊装前要检查好四周的支撑脚下方是否牢固,对吊车的性能进行检查,承载力进行复。

C 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塔吊巡检,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必须要认真,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一)塔吊群作业

1、施工现场多台塔机作业时,每台塔机之间最小安装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 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小有2m的距离。

2、处于高位的塔机最低装置的部位(吊钩升到最高点或平衡中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 离不应小于2m.

3、高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应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安装风速仪。

4、塔吊应安装防雷接地设备。

(二)塔吊附着和平台防护

1、塔吊安装超过独立高度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附墙的设置应符合塔吊使 用的说明书要求。

2、当由于工程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长度、角度时,应书面征求原生产厂家的同意,以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3、安装附墙时附着点以下保证塔吊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偏差不大于4/1000。

4、附墙抱箍安装平台与上塔人行通道要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搭设,与塔身可靠连接。

5、操作平台满铺脚手板,并设 1.2 为高防护栏杆,挂设安全防。

6、安拆塔吊附墙时,严禁将构建放在操作平台上周转、搁置。

(三)塔吊防爬装置

1、塔吊防爬装置尺寸需根据不同型号塔吊进行具体设置。

2、钢板的尺寸根据塔吊标准节宽度确定。

3、活动盖板用合叶固定在休息平台上。

4、盖板用链锁,上下均可开锁。

(四)塔吊安全保险装置

1、力矩限制器:塔吊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如设有起重力矩装置,则其数值误 差不应大于实际值的+ 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少幅度方向的运动。

2、起重量限制器:塔机应安装重量限制器,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应大于实际值的+ 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3、起升高度限位器:对动臂变幅和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 800mm 处时,应能停止运动。

4、小车变幅限位的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限位开关动作后保护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小距离为200mm。

5、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双向均应设置。

6、钢丝绳防脱装置:应完整可靠。该装置与滑轮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 20%。

7、回转限位器:对回转处不设集电器供电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反两个方向回转限位开关。 开关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不大于+540度。即左右各半圈。

8、吊钩防脱绳装置: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好可靠。吊钩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应予报废:用 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钓筋有永久 性变形;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 10%;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开口度比原尺寸 增加 15%。

9障碍指示灯: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 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五)塔吊防碰撞系统

(1)塔吊安装、拆除必须按审批方案执行。安装、拆除前必须进行教育、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地面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

(2)塔机防碰撞系统是用于复杂建筑施工环境下塔机群协调作业的防撞安全监控系统,每台塔机上的主控单元在自身状态(如回转角度、幅度位置)进行实时监测的同时,通过元线传输模块使同一施工环境下相互关联的塔机组成一个信息网络,每个塔机的状态信息可通过信息网在个塔机和其他塔机的信息,进行防碰撞计算,并根据结果进行报警或者切断不安全动作。

(3)防碰撞系统的基本要求:

a 实时显示塔机当前工作参数和工作参数,使司机能只管了解塔机的工作状态;

b 精确实时采集小车幅度、回转角度、讲当前数据与设定数据进行比较。超出范围时切断不安全方向动作,并声光报警;

c 控制群塔的协调,相互间不发生碰撞事故。

(六)塔吊零散材料吊篮

1、气瓶吊笼: 吊笼边框分别采用┏45*45*5 角钢焊接,围栏宜采用∮12mm 圆钢焊接,吊笼的长为 800mm,宽为 600mm,高为 2000mm,吊笼上部吊环使用∮20mm 圆钢焊接牢固,顶部使用 5mm 厚钢板封闭,吊笼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烟火)、安全责任监督牌。

2、零散材料吊笼: 四周方管龙骨加钢板网焊接固定,侧边可开区活动门卸料,耳板吊环,底部钢板满铺,底部焊接支腿,可以使用叉车进行短距离运输,侧边钢板网可使用钢板焊接牢固成封闭状态,可用于较大零散材料调运。5mm厚钢板吊斗常用于散装物的吊运。

(七)钢丝绳吊索

(1)钢丝绳吊索主要用于构件吊装及材料调运。

(2)施工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相应规格的钢丝绳作吊索,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3)吊索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并且不应小于 300mm,吊索与所吊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 45°。

(4)吊运重物时,应根据不同的吊运类型选取安全系数。

(5)吊运有棱角重物时,吊索与重物之间应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

(6)吊索应根据起吊能力不同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位置。

(7)吊索具应定期检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应及时报废。

十三、临时用电

(一)总配电箱

1、总配电箱采用冷轧钢板制作,箱体钢板厚度为 1.5-2.0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2、总配电箱电器安装板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PE 线端子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 安装做电气连接。

3、总配电箱应设置总隔离开关以及分路隔离开关和分路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 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果采用分 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 开关。

4、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 S

(二)电箱防护围栏

1、电箱防护围栏主框架采用 50 方钢焊接制,方钢间距按 15cm 设置,高度 2.4m,长宽 1.5-2m,正面设置栅栏门。或可采用钢管搭设围,钢芭网围蔽。

2、在防护棚正面可悬挂操作规程、警示牌及电工人员姓名和电话,帽头设置企业标识。

3、防护棚内放置干粉灭火器。

(三)分配电箱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

2、分配电箱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缘材料制作,分配电箱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箱体表面应做 防腐处理。

3、固定式分配电箱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m,配电箱支架应采用 L40*40*4 角钢焊制。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 器。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的活动连接;

(四)开关箱与固定设备设置

1、每台设备配备专用开关箱,箱体宜安装牢固。

2、固定设备采用固定式开关箱,开关箱箱体中心距地面垂直高度为 1.4m-1.6m。移动设备开关箱安装在支架上,支架可固定在设备外壳或设备吊笼上。箱体的电器装置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漏电保护器应装在箱体内。

3、设备电源线应穿管保护。固定设备水平电源线采用 PVC 管埋地敷设,电线穿过马路时应增加钢制保护管,管径为电源线直径 1.5倍。

4、设备距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3m。

(五)楼层配电

1、楼层分配电中电缆垂直敷设应利用工程中楼梯间或电梯前室的垂直孔洞,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2、垂直布置的电缆每层固定点不得少于一处。

3、电缆固定宜采用角钢做支架、瓷瓶做绝缘子固定。

4、每层分配电箱电源电缆应从下一层电箱中总隔离开关上端子引出。

5、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6、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 1.5 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做绝缘固定。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六)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或 LED节能灯(推行四节一环保)。

2、室外 220V 灯具距 离地面不得低于 3m,室内 220V 灯具距离地面不得低于 2.5m。

3、在遂道、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者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4、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5、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6、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小宜小于 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十四、其他设备防护

(一)圆盘锯

圆盘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

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圆锯。破料锯与横载锯不得混用

(二)搅拌机

干混搅拌机应设防雨棚和作业平台,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料斗要有保险挂钩,开关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搅拌机安

(三)电焊机说明:

1、电焊机一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二侧焊把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2、电焊机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3、电焊机应配装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4、露天冒雨不得从事电焊作业。 5、 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处防护 罩应 齐全。

(四)潜水泵

1、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2、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不得承受任何外力(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 9.7.2条)

(五)砂轮机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 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 25 毫米的砂轮。

十五、消防设施

(一)消防设施及器材

1、施工现场应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消防设施,包抱消防竖管、消防箱和灭火

器材等。

2、施工现场应满足要求的灭火器材。 (1)临时设施总面积大于 1200m2,至少设置一处灭火器材集中点。灭火器材集中点不仅要设置消防水池、沙箱、灭火器、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桶等器材,而且要张贴消防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名单和消防现场消防柜

知识、应急措施等。

(2)施工作业区、办公区设置定点消防箱(内装灭火器,至少 2 具/箱)作业区 不小于 1 个/ 100m2;办公区不小于 1 个/200m2。动火作业设置看火人和移动消防箱或灭火器。

(3)高层建筑应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源、 消防泵和消防管道,并按保护半径不大于 25m 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管道均 为红色。消防水不得他用。

(二)灭火器1、在建工程及临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备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 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GB50720-2011 的规定。

(3)灭火器配置数量应符合 GB50140 规定并经过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 数量不小于 2 具。

(4)灭火器 的 最 大保 护 距离应 符 合GB50720-2001 规定

(三)室外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基本要求:

1、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 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2、消火栓下部直埋。栓口距地面高度1m。消火栓与开闭阀门之间的距离不得 超过 2.5m。

3、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120m。

4、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

5、室外地上消火栓应砌筑消火栓阀门 井。

地下室消火栓基本要求:

1、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消火栓上 部应设砖砌井室,应有时显标志。

2、地下式消火栓安装时如设置阀门井,必须将消火栓自身的放水口堵死,在井 内加设放水口。

3、管道穿过井壁处应严密、不漏水。

4、消火栓使用的阀门井必须铸有明显的“消火栓”字样。

(四)室内消火栓各

结构层室内消火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部位。

2、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3、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应大于 50m,高层建筑不应大 于 30m。

4、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 应少于 2 条。

5、消火栓栓口的安装高度 1.15m。

(五)消防给水系统

1、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 10000m3时, 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 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 消防给水系统。

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的设置须满足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 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100;如右 侧消防给水系统平面图。

5、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在建工程同步设置,其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 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层;消防竖管的设置数量不应小于 2 根,当结构封顶 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图见右。

(六)消防立管及消防水泵接消火栓的管道应该设置阀门。

1、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小于DN100。

2、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消防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 400mm,井内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3、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竖管的设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小于 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消防竖管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小于 DN100。

4、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在建工程,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 15m-40m。

5、临时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 10m 的要示;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柜,消火栓不应小于 2 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七)消防现场管理

1、建立和执行现场消防和危险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 消防的规定实施,做好相关记录。

2、防器材配置齐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确保完 好有效。

3、施工现场应建立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动火监控制 度,任何动火作业都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4、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教育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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