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规定
1.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生产 。
1.0.2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和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
1.0.3 施工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预制构件吊装及连接灌浆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0.4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其深度应满足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以及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各环节的综合要求。
1.0.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0.6 施工图深化设计主要有以下内容:
1. 预制构件的连接方式和材料;
2. 预制构件连接钢筋的位置、尺寸与形状;
3. 注浆孔、出浆孔和排气孔的直径、位置;
4. 预制外墙板的接缝构造和防水处理措施;
5. 夹心外墙板的拉结件布置图与保温板排板图;
6. 外墙饰面材料的类别、规格、尺寸和连接构造;
7. 预埋管线的规格及布置;
8. 预埋件(板)、预留孔的规格和位置;
9. 预制构件吊环的规格和吊点位置;
10. 预制构件临时支撑点的位置及固定措施;
11. 预制构件与塔吊、施工电梯等附着装置连接的位置与固定措施。
1.0.7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纸应经原设计单位签章或会签,并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
1.0.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的施工专项方案:
1. 模板及支架的安装和拆除;
2. 钢筋连接与安装;
3. 预制构件的堆放、吊运、安装和成品保护;
4. 预制构件的节点连接;
5. 混凝土浇捣;
6. 外脚手架安装和拆除;
7. 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0.9 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报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1.0.10 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装配式建筑专用的施工操作平台、高处临边作业的防护设施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1.0.11 裝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的下列关键工序应进行样板施工:
1. 有代表性的单元或部位的预制构件固定安装、灌浆连接和密封处理;
2. 现浇结构与预制构件连接节点的模板安装、钢筋连接和混凝土浇捣;
3. 在现浇结构中预埋的定位连接钢筋;
4. 外墙预制构件的接缝处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样板施工的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1.0.12 裝配式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的施工应有影像资料。
1.0.1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构件和成品保护应符合施工专项方案的要求,防止构件损坏或污染。
1.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除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23的有关规定。
2 材料控制
2.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使用的材料、试件、试块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及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2 钢筋和钢材的规格、型号、力学性能指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0.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2.0.4 钢筋焊接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14的规定。
2.0.5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0.6 钢筋套简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简» JG/T398的规定。
2.0.7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JG/T408的规定。
2.0.8 钢筋锚固板的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256的规定。
2.0.9 预制构件和现浇结构的模板应选用不影响构件结构性能和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2.0.10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及锚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专用预埋件及连接件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0.11 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和铆钉等紧固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等的规定。
2.0.12 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连接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连接件应采用防腐性能强的材料;连接件的规格、承载力、变形和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试验验证;
2. 连接件应满足夹心外墙板的节能设计要求。
2.0.13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以及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密封胶尚应具有防霉、防水、防火、耐候等性能;
2. 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468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 JC/T482、«聚硫建筑密封胶» JC/T483的规定;
3. 夹心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中 A级的要求;
4. 水平接缝应采用相应的灌浆料封闭。
3 预制构件制作与运输
3.0.1 预制构件制作前,生产企业应对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并制定生产方案。
3.0.2 钢筋套筒灌装连接接头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
3.0.3 预制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施工。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2.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等;
3.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预理件、吊环、插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 灌浆套筒(预留孔洞)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6. 防止混凝土浇捣时向灌浆套筒内漏浆的封堵措施;
7.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8. 夹心外墙板的保温层位置、厚度,拉结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9. 预埋管线、线盒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10.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应签署书面记录,并有完整的影像资料。
3.0.4 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检查项目及内容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长度 | ≤6m | 1,-2 | 用钢尺量平行构件高度方向,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处 |
>6m且≤12m | 2,-4 | |||
>12m | 3,-5 | |||
2 | 截面尺寸 | 端板 | 1,-2 | 用钢尺测量两端或中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处 |
3 | 其他构件 | 2,-4 | ||
4 | 对角线差 | 3 | 用钢尺量纵、横两个方向对角线 | |
5 | 侧向弯曲 | 1/1500且≤5 | 拉线, 用钢尺量测侧向弯曲最大处 | |
6 | 组曲 | l/l500 | 对角拉线测量交点间距高值的两倍 | |
7 | 底模平面平整度 | 2 | 用2m靠尺和塞尺量 | |
8 | 组装缝隙 | 1 | 用塞片或塞尺量 | |
9 | 端模与侧模高低差 | 1 | 用钢尺量 |
3.0.5 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中心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 .0.5的规定。
表3 .0.5模具预埋件、预留孔洞中心位量的允许偏差
项次 | 检验项目及内容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1 | 预埋件、插筋、吊坏、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 3 | 用钢尺量 |
2 | 预理螺栓、螺母中心线位置 | 2 | 用钢尺量 |
3 | 灌装套筒中心线位置 | 1 | 用钢尺量 |
注:检査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3.0.6 采用后浇混凝土或砂浆、灌浆料连接的预制构件结合面,制作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粗糙面处理。
3.0.7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养护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规定以及设计和生产方案的要求。
3.0.8 预制构件出厂前,生产企业应对构件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
3.0.9 预制构件应按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3.0.10 陶瓷类装饰面砖与构件基面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110和«外墙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26等的规定。
3.0.11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出现的一般缺陷,应按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验达到合格标准。
3.0.12 预制构件检查合格后,应在构件上设置表面标识, 表面标识宜采用信息技术。标识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构件编号和制作日期;
2. 质量等级(合格状态);
3. 生产单位等信息;
4. 混凝土强度等级;
5. 构件的重量和起吊点;
6. 注浆孔、出浆孔和排气孔;
7. 安装临时固定点。
3.0.13 预制构件出厂时,应提供产品清单、合格证、预埋灌浆套筒工艺检验和抗拉强度检验报告、结构性能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报告、保温材料性能检测报告、装饰面砖的粘结强度报告和夹心外墙拉结件性能的试验验证报告。
3.0.14 预制构件的运输时间、次序和线路应满足施工组织的要求。对于超高、超宽或形状特殊的大型构件运输,应有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0.15 预制构件的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要求,装卸与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载构件时,应采取保证车体平衡的措施;
2. 运输构件时,应有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的固定措施;
3. 运输构件时,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对构件的边、角部位、门窗框或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4. 应对构件的外露钢筋、灌浆套筒分别采取包裹、封盖措施。
3.0.16 墙板运输过程中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靠放架堆放时,靠放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与地面的倾斜度宜大于800;墙板应对称靠放且外饰面朝外,构件上部采用木垫块或柔性材料隔离;
2. 当采用插放架堆放时,应采取直立方式;插放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支垫稳固;
3. 采用叠层平放的方式堆放时,应采取防止构件产生裂缝的措施。
4 施工过程控制
4.1 施工准备
4.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预制结构构件、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对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交底。
4.1.2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满足预制构件运输的要求。
4.1.3 施工现场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有良好的排水措施,满足构件周转使用的要求。堆放场地应设置在吊车工作范围内,并有构件起吊、翻转的操作空间;卸放、吊运区域内不得有障碍物。
4.1.4 预制构件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应按品种、规格、所用部位、出厂日期和吊装顺序分别堆放;
2. 预埋吊钩应朝上,标识朝向堆垛间的通道;
3. 构件支垫应坚实,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
4. 重叠堆放时,每层构件的垫块应上下对齐,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垫块的承载力确定,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倾覆的措施;
5. 墙板堆放应符合3.1.16条规定。
4.1.5 预制构件进场后应进行验收,构件的允许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预制构件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长度 | 楼板、梁、柱、桁架 | <12m | ±5 | 尺量 |
≥l2m且<18m | ±10 | |||
≥18m | ±20 | |||
墙板 | ±4 | |||
宽度、 高(厚)度 | 楼板、梁、柱、桁架 | ±5 | 尺最一端及中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 | |
墙板 | ±4 | |||
表面平整度 | 楼板、梁、柱、墙板内表面 | 5 | 2m靠尺和塞尺量测 | |
墙板外边面 | 3 | |||
侧向弯曲 | 楼板、梁、柱 | L/750且≤20 | 拉线、直尺量测,最大侧向弯曲处 | |
墙板、桁架 | L/1000且≤20 | |||
翘曲 | 楼板 | L/750 |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 |
墙板 | L/1000 | |||
对角线 | 楼板 | 10 | 尺量两个对角线 | |
墙板 | 5 | |||
预留孔 | 中心线位置 | 5 | 尺量 | |
孔尺寸 | ±5 | |||
预留洞 | 中心线位置 | 10 | 尺量 | |
洞口尺寸、深度 | ±10 | |||
预埋件 | 顶埋板中心线位置 | 5 | 尺量 | |
预埋板与混凝土面平面高差 | 0, -5 | |||
预埋螺栓 | 2 | |||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 | +10, -5 | |||
预埋套筒、螺母中心线位置 | 2 |
注:1.L为构件长度,单位为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