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屋面工程施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6.2、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先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实,再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为防水面层以上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6.3、女儿墙应先用密封材料在根部进行封闭,再铺设防水材料;卷材防水层收头设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为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6.4、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混凝土浇捣时,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养护14d。分格缝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
6.5、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6.6、应注意防水施工的条件、施工操作环境,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应进行屋面防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