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预防技术措施
3.1 严格管理制度,分解管理职责
地下铁道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应该轮流接受
培训。地铁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防范措施。管理部门应该将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人员,并且有检查监督机构和奖罚制度。
为了防止爆炸和纵火等罪犯进入地铁,地铁内应有严格的监控措施。在各站人口处、车厢内、过道处和隧道壁上设置自动监测、检查和记录设备,以便能及时发现上述罪犯,并由警方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应受到严格的安全技术、医护急救和消防知识培训外,每年还要接受定期训练,以便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安全、医护急救和消防,使之能在灾难面前沉着冷静,协助消防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3.2 研究并推广地铁安全设计
在进行地下铁道设计时,应该充分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结合常规设计方法,进行地铁安全设计。根据国内外资料统计,因地下铁道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绝大多数是由烟雾中的有毒气体熏倒、中毒或窒息所致,因此,有效的排烟已成为地铁火灾时救援的重要措施。故在地铁的结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情况下的通风条件。地铁干线应避免与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管道交错,以免可燃气体泄露,在地铁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各地铁车站应与煤气或液化气充装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目前我国地下建筑最深已达十几层,这对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是不利的。英国伦敦地铁的做法是:人员集中的地铁候车大厅设置在地下一层。为了防止地铁火灾的蔓延扩大,除进行防火分区外,还应该加强工程材料内部结构的不燃化。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20分钟,地铁内的广告牌均采用不燃材料。机车和车辆及装饰品也都采用不燃材料。
3.3 设置火灾控制系统
设置火灾控制系统时应尽可能将消防控制室与变配电室设置在地面建筑内;火灾控制系统应具备接受火警,指挥安全疏散,开启消防泵,固定灭火装置及防、排烟设备,关闭防火门,关闭电源等功能。各防火区的防火卷帘应与自动喷淋系统联动。大型中心车站应设置感温、感烟报警器和自动喷淋装置。地铁内应设置事故电话和人工报警按扭。在隧道两侧应设置消防专用门,内装室内消防栓、通讯插座、移动式照明电缆设备,作为地铁工程专用水枪应具有直流、喷雾、开花的功能。在疏散通道明显部位,还应配置呼吸器。
由于地铁内空气对流差,湿度大,因此,电器设备和线路应具有防潮、防霉性能。对隧道内的电缆管线应用搪瓷板、石棉纤维板隔热防火。变、配电室应设置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配备卤代烷1211灭火器。疏散指示灯的电源应采用36伏,并有备用电源。
3.4 设置现代化的防灾中心
地下铁道由于乘客众多而且人数不定,故装设了警报设备、通讯设备、引导疏散设备、排烟设备、消防设备等,以便在火灾和地震等灾害发生时,确保旅客的安全。为了监视控制这些防灾设备使之能有机的结合和有效的工作,必须设置 防灾中心。防灾中心是管理支配防灾设备的场所,对火灾控制设备起着监视控制的作用,当地下车站或隧道内万一发生火灾等情况时,使这些设备能够迅速、可靠地引导乘客疏散和进行灭火工作,故防灾中心应该设在站务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