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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初期火灾的扑救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9日

⑴ 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发生着火、爆炸,特别是罐区中某一储罐发生着火、爆炸是很危险的。一旦发现火情应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向厂调度室,报警和报告中须说明罐区的位置、着火罐的位号及储存物料的情况,以便消防部门迅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⑵ 若着火罐尚在进料,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切断进料。如无法关闭进料阀门,可在消防水枪掩护下进行抢关,或通知送料单位停止送料。

⑶ 若着火罐区有固定泡沫发生站,则应立即启动泡沫发生扎,开通着火罐的泡沫管线阀门,利用泡沫灭火。

⑷ 若着火罐为压力容器,应迅速打开水喷淋设施,对着火罐和邻近储罐进行冷却保护,以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爆炸。打开紧急放空阀门,将物料排放到安全地点进行泄压。

⑸ 火场指挥员应根据储罐损坏情况,组织人员采取筑堤堵洞措施,防止物料流散,避免火势扩大。特别注意对相邻储罐的保护。对于黏度较大且含水的物料,应警惕物料爆沸而引起飞溅,以防造成人员伤亡和火势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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