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硝基漆生产时,备用的硝化棉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专门库房里,库房最好不要装电气设备,禁止一切火源,硝化棉的含氮量应控制在11.8%~12.5%之间。保存时,宜用乙醇、丙醇等。由于火焰温度很高,须注意彻底清扫现场,不可遗留可燃物,防止将漆膜烤着。使用氧一乙炔时,应先打开乙炔阀门点燃火焰,随后打开氧气阀门并调整火焰形成一束,以防回火熄灭。火焰移动速度应为1~3米/分,火焰与金属表面的距离以刚好接触为宜。使用喷灯时,火焰不能对准一处燎烤,喷灯油量不得超过油筒容积的四分之三。使用时间太长,油筒过热时,应立即熄火。使用煤油的喷灯严禁使用汽油。被清除的漆膜应用水浇湿,集中起来妥善处理。
(4)采用火燎对漆物进行表面处理时,则应在一、二级耐火建筑中进行,处理只能在平面上进行,不宜进行大面积处理。室内通风应良好,勿堆放其他可燃、易燃物,火燎用酒精不能大批量在现场存放,以一天用量为宜。电气设备应防爆。
(5)采用有机溶剂对漆物进行表面处理也应在一、二级耐火建筑中进行,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清除掉的漆膜要及时移走,露天操作应远离明火及其他可燃物。
(6)涂漆时,空气喷涂油漆车间应安装排风装置,排风机应选用有色金属叶轮,便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室内电气设备应符合I(Q—2)级防火要求,喷涂操作应在不通电的情况下进行。同时,要认真做好防静电工作,喷枪等设备要接地,操作工宜穿防静电鞋。操作时应控制喷速、喷枪工作压力、工件与喷嘴的距离。喷漆时喷嘴宜在IO~12米/分速度范围内均匀移动,喷枪工作压力为O.3~O.5兆帕,喷嘴与工件表面的距离以25~4O厘米为宜。室内作业时禁止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露天作业时应远离明火场所。喷涂过油漆的场所,应待气体散发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车间内油漆和溶剂的存量应严格控制,以一天用量为宜,使用静电喷涂时,需特别注意控制电压,不得超过10万伏。静电室内所设挡漆装置应固定牢靠,以免被传动的工件带进烘烤炉内造成火灾,为增加绝缘强度,绝缘大杆外应增加尼龙套管,喷盘与工件的距离控制在25~30厘米。静电室内应安装通风装置,通风口设在静电室下面,并用金属网封堵,工作前,应先用氮气排出油漆管道内的残料再通电,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用放电棒接触喷头放电后,再清洗喷头和油漆管道。电气线路应保持绝缘良好,喷枪支架、电机、悬链等都应有良好接地。静电室在操作过程中,严禁人员入内。
(7)烘燥时,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温度保持在1OO~150度)。漆好的工件应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待油漆无滴落后放入烘燥设备干燥。烘箱应设自动控温、报警、超温自动切断电源等装置,电热丝温度不得超过300度,烘箱门需用弹子门,不得用插销,箱内保持通风良好,排风宜一次排出。烘炉温度一般保持在120~18O度以内。采用碳化硅板状红外线辐射于燥时,碳化硅板不准破损,电阻丝严禁外露,烘炉内碳化硅板与工件间应保持1OO毫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最好能安装有机废气净化装置,以降低可燃蒸气浓度。自然干燥时,应选择通风较好的环境,温度保持在15~3O度,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O%。
(8)家庭涂刷油漆时,室内禁止明火和抽烟,要打开门窗,以便于油漆蒸气散逸,禁止用火炉、灯泡对刷漆进行烘燥。勿用普通电扇驱散油漆蒸汽,揩拭过的棉纱、抹布要妥善处理,不可乱扔,剩余的油漆溶剂要加盖,清洗后的污染溶剂不得乱倒,尤其不可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