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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孟庆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4日

  高层建筑物火灾的特点是火势猛、蔓延快、烟雾大、人员疏散及扑救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在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高层建筑防火的各项要求,诸如合理的建筑布局、一定的耐火等级、防火单元划分、疏散楼梯的功能和布置等。这里仅就烟气控制,消防给水和避难层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高层建筑烟气控制问题

    1,在防烟防火区内,合理布局防烟楼梯、消防电梯的数量和位置。根据建筑图式、工程规模、性质和用途,确定防烟控制的方式。当走廊、前室及防烟楼梯间都不便采用自然通风时,则可以采用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并在建筑平面上规划出通风机房和通风竖井的位置、面积以及送风口(或排烟口)的位置、大小和标高等。
    2,火灾房间的烟气,应使其能直接从火灾层排至室外去。排出措施为:可用外窗、竖井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平时的排气系统也可兼作排烟用)。
    3,室内装饰应尽量采用既不易燃烧、发烟量又少的不燃材料。
    4,设置事故照明系统。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问题

    高层建筑物火灾主要立足于自救。因此,高层建筑物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上的水枪应采用大口径的,且应有足够的充实水柱长度。由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不仅辐射热大而且烟雾浓度大,同时火场能见度低,所以水枪的最小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米,相邻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应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高层建筑物的某些部位很难用防火分隔物进行分隔,例如工业建筑中运送物料的皮带廊、高级旅馆的合用前室,大型剧院的舞台口等处,或由于简易防火分隔物难于达到耐火极限要求,为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应设置水幕设备进行分隔或用水幕提高简易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性能。
    高层建筑物的某些部位发生火灾后有的经济损失较大,例如汽车停车库、可燃物品库房、高架库房;有的人员伤亡较严重,例如商场营业厅、展览厅、高层针织厂房等;以及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的地下库房,应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以利于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为保证高层建筑物室内消防给水设施能可靠地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1,高层建筑物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应成环状(包括消防竖管),且其进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相邻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数量不超过一条,且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室内消火栓的静水压力超过80米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
    5,为及时启动消防水泵,高层建筑物内每个消火栓处应设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6,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室内管网的连接点,应远离固定消防泵出水管与室内管网的连接点,以利充分发挥消防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补水的效能。

高层建筑设置避难层问题

    要解决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安全疏散问题,必须在高层建筑中设置一定数量的避难层(或避难间)。设置避难层,可以缩短避难人员的垂直疏散距离,他们不须走完楼梯全过程而只须走几段梯段即可到达安全区域避难。
    疏散楼梯至避难层应该中断,目的是引导避难者进入避难层,不至于在紧张心理支配下错过进入避难层的机会。
    隔几层设置一个避难层?这和每层居住人数有关。居住密度高的,相隔层数不宜过多,反之,可以适当放宽。就一般情况而言,每隔10~15层设置一个避难层为最好,这样既能控制疏散时间不会过长,又符合建筑本身垂直管道分层设置的需要。
    避难层可以结合设备层布置,其形式可以为敞开式或封闭式,前者没有围护墙,而设有固定的铁百页,能保证常年经常性地通风又可阻挡上下层的串火,封闭式避难层周围有耐火的围护结构,室内设有独立的空调和防排烟设施。此外,屋顶平台、露天花园等场地可以充分利用作为敞开的避难区,这样解决了因楼层高设置避难层数多而占用了过多的建筑面积的矛盾,既节省了建设资金又满足了消防安全要求。
    不论采用哪种形式的避难层,目的都是为了保证避难者的人身安全,因此,在建筑结构上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使避难层的前后、左右、上下均不会受到烟气和火焰的直接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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