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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工地火灾火患特点和预防对策

作者:王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4日

 现在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建筑行业带来了勃勃生机,无论是大、中、小城市,还是乡镇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处处可见,一个个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展示着城市、乡村的美好蓝图,同时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建筑工地火灾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消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而当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如下:
  
  一是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二是使火灾发生具备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引火源。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建筑工地做饭、冬季取暖、进行电气焊切割、防水烤沥青、明火焰大量存在,加之图方便,临时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在建筑工地司空见惯,由此产生的线路短路、超负荷现象一旦遇到合适环境就会形成火灾。
  
  三是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四是许多建筑工地由于场地限制,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一些工地存在“三合一”,加之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跟不上,从员工到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知识,这就给火灾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必须加强管理,平时要多下功夫,做好日常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尽可能的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
  
  一是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会报火警,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必须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把消防培训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督促检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二是对建筑中使用的易燃、可燃材料要严格管理。尽量做到分开存放,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和使用都要远离火源;对一些需要高温或有火源场所使用的可燃材料必要时要进行阻燃处理,条件允许时,可尽量用难燃或不燃材料替代;易燃、可燃材料库或存放地点要设醒目禁火标志。距施工现场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工地、库房、人员食宿聚集在一起。在施工区、人员生活区、库房等重要部位,根据防火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设备。必要时还要配备灭火毯、灭火沙、水池、防火沟等等,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燃。
  
  三是严格火源、热源、电气线路管理。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应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做到人走火灭,对于工地的做饭、取暖,要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电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论长期、短期工地,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现象。
  
  
  无论是施工用电还是生活用电,必须杜绝“小马拉大车”现象,必须要请懂电气的专业电工负责施工和管理。
  四是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防火监督人员要定期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监督检查,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必要时要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发现火灾隐患,督促其及时整改,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杜绝或减少建筑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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