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
①爆炸物品仓库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池和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要保持足够的水量,较大库区水量保持在100~200米’,较小库区水量保持在50~70米’。消防给水管道的消防用水量按20升/秒确定。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证随时都完整好用。
②仓库周围的杂草应经常铲除,消除火险隐患,防火隔离带范围内的杂草树木也应定期清除。
(9)制定严密的保管措施
①爆炸物品仓库必须配备仓库负责人。专职保管人员和必要的警卫力量。根据仓库的大小建立专职消防队或群众义务消防队,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和灭火训练,以防万一。
②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保管制度。如出入库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五双”(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等等。
③堆放爆炸物品时,应稳固、整齐,便于搬运。箱装爆炸物品的标志应朝外,便于查看核对。
④炸药箱堆垛高度不超过2米,每堆不得超过770箱;雷管箱堆垛高度不超过1.6米,每堆不得超过300箱。
⑤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堆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0.6米,堆垛之间问距不小于1.3米。
(10)实行分类储存制度
①应根据各种爆炸物品的敏感程度,分类专库储存。
②一切爆炸物品严禁与氧化剂、自燃物品。酸。碱。盐、易燃可燃物、金属粉未、钢铁材料等同 库储存。
③雷汞、迭氮化铅、二硝基重氮酚。雷管等敏感度高的起爆药、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寻爆索同库储存。
④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废品等不得与合格品同库储存。
2.储存爆炸品试剂的防火要求
(1)数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试剂可储存在铁柜里;数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试剂可不单独设储存室,储存物品可以与其他试剂同放,但应保持:米以上间距;数量在500克以上的,应单独存放。
(2)储存室、储存柜最好设置在建筑物底层的端部,不能设在危险品仓库内或附近。储存室温度一般不超过30'C,品名、规格的标签谨防脱落。
(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试剂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合格、过期储存。品名不明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