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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的主要起火原因及其预防方法

作者:谭高明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3日

 寺院的主要起火原因    

  1、 生活用火不慎。生活用火不慎主要是反映在炊事、采暖、照明等用火过程中失去控制。一种是居住在寺院内的人员自身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另一种是与寺院毗邻的建筑不慎起火并殃及寺院。

  2、 电气火灾。线路老化,绝缘破损,引起短路起火;电气设备使用时间过长,导致温度过高起火;照明灯距离木屋架或可燃物等过近,因长时间烘烤而起火;随意增加用电负荷,因导线截面过细难以承担较大的电流的作用而引起火灾等。

  3、 小孩玩火、吸烟不慎也是寺院火灾的原因之一。 

  4、 宗教活动用火不慎。在寺院内进行宗教活动时,需要燃烛、点酥油灯、烧香等。火源和可燃物同时存在,稍有不慎就可以引起火灾。 

  5、 雷击。由于没有安装避雷设施,或者虽然安装避雷设施,而设计、安装不当,而遭到雷击。

  6、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是指在寺院内进行生产;在寺院内随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在寺院保护区内搭建易燃建筑等。

  寺院防火的主要方法  

  一、增强僧侣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的自觉性。寺院职能部门要经常利用诵经等机会,经常向广大僧侣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使僧侣念好"佛经"的同时念好"消防安全经"。

  二、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各寺院应认真贯彻《消防法》,主动配合消防机构加强寺院消防安全管理,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自上而下负责寺院消防工作,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结合本寺院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地处偏远的寺院,应修建消防蓄水池,准备水缸、水桶、沙石以备灭火。有条件的寺院应在主要建筑内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系统。在郊野、山区的寺院应配备常用灭火器材和因地制宜地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四、建立僧侣义务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些寺院距公安消防队较远,部分偏远地区甚至根本无公安消防队,水源缺乏,发生火灾后只能靠自救。在这些寺院建立一支僧侣义务消防队,经过消防专业培训,使每个义务消防队员都会防火安全检查,掌握扑救火灾的一般技能、会保养维护消防器材,上岗执勤。

  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寺院古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电气线路,应用金属管穿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梁、柱等可燃构件上;燃灯、点烛等用火应规定地点和位置,并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所有的香、烛、灯火严禁靠近帐幔、幡幛等可燃物;除"长明灯"在夜问有人巡查外,香、烛必须在人员离开前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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