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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重大火灾隐患存在的原因及相应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5日

  3、大型集贸市场、商场、购物广场在消防设施建设上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设施差,缺少消防水源,随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比较严重。很多市场都是由一个小小的零售市场逐步扩容成为大市场,但是由于原来没有考虑市场再发展,在消防投入上、硬件设施上没有进行必要的规划,留下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屡经治理还是达不到防火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不报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动工、盲目装修、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大量使用可燃材料,随意安装电器设备和敷设电气线路,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还有一些单位为了赶工期,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投入使用前,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留下了隐患。个别消防监督机构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明知其使用也不闻不问,不督促其限期整改,使隐患继续存在。有些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或随意取消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5、单位职工消防意识不强,缺乏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有些单位对职工不进行消防 ,不组织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前不久,我们在防火检查时,询问某商场营业员,让其讲解使用灭火器,这个营业员既不会讲解、又不会使用。其次,对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严,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一些单位依赖保险,总认为单位参加了保险,就进了“保险箱”,对火灾隐患熟视无睹。 

  6、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从资金上得到有效的保障,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使许多隐患久拖不改。有些属历史遗留的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存在问题较多,与现行规范差距较大,整改非常困难,有些已无法整改。 

  7、有些“跨时段”、“跨规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导致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由于有些工程在设计、审查、施工、验收使用中环节多、周期长,造成在设计审核中符合规定,而在验收时却达不到现行规范的要求,形成新的隐患。 

  8、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上级领导写条子、打电话、托熟人,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说情;有些领导甚至就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靠山和保护伞;有些停产、停业对社会和经济有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到当地政府后,或无回音或仅作原则性批示,没有表明态度,使公安消防机构工作被动;有些重大火灾隐患的处置需要强制执行时,报人民法院后,法院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使处罚无法进行,失去了公安消防机构执法的威严。有些政府领导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怕停产、停业后,工人下岗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顾虑较多,所以下不了决心进行强有力的处罚。 

  9、个别消防监督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经不住各种利益的诱惑,对火灾隐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监督人员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甚至袒护隐患单位,使火灾隐患迟迟得不到整改。 

  10、有些防火大检查,没有一查到底,不沉下去扎扎实实解决问题,而是作表面文章,流于形式,应付上级。如有一重大火灾隐患,先后有三次高规格的检查,但每次都没有解决实际的大问题,使重大隐患仍然存在。有些基层监督机构经常应付大型检查和专项治理,没有精力严格按法定程序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措施及对策 

  消防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做好消防工作,对于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整改重大隐患是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此,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各级领导对整改火灾隐患重要性认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整改火灾隐患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整改火灾隐患是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工作形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分工,落实时限,责任到人,确保把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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