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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6日

  随着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液化石油气(简称液化气)供应不断增加,许多城市已形成了完整的供应系统(一般采用管道、火车槽车、汽车槽车、槽船等四种输送方式),负责对民用、中小型工业及商业等使用液化气的用户供应。

    液化气主要是从油气田和石油炼制过程中得到较轻的组分,是饱和与不饱和的烃类混合物。由于其本身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供应过程中稍有不慎,发生泄漏,遇到火源,就会发生起火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因此,加强其供应过程消防管理尤为重要。

    1.火灾危险性

    (1)液化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大很多,在常温下也易挥发,如在储备、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泄漏,遇到火源就会引发燃烧爆炸。

    (2)液化气在气液共存时的蒸气压叫饱和蒸气压,容器所能允许的饱和蒸汽压一般是按6O℃的条件设计,若超过此温度,就会有爆炸危险。

    (3)液化气由气态变为液态是采用加压或降温的方法完成的,当吸收外部热量的速度赶不上蒸发速度时,蒸发潜热就由液体本身提供,使液体温度下降,造成蒸发速度降低,影响使用,加之用户使用气瓶方法不当,就可发生事故,此外,液化气的气相和液相平衡时的露点和沸点是相等的,升温和降压时都会引起液体沸腾,压力过大时就会使储罐发生裂缝或脆裂的危险。

    (4)操作人员在灌装液化气时,不慎喷在手上,会造成手都冻伤。而液化气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使人中毒。

    2.防火措施

    (1)液化气供应系统和运输

    ①应正确选用不同级别的管道。液化气在管道内的流速应控制在O.8~1.4米/秒,其输送于管不得穿过居民区和公共建筑群,所有管道在起点、终点、分支点和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级公路和大型河流两侧,以及沿线每隔10~20公里处,设置阀门,并加保护套管,地上管道两个阀门之间应设安全阀,地下管道分段阀门之间应设放散阀。管道不得架设在铁路桥和公路桥上。管道一般采用沥青玻璃纤维布或黄(绿)夹克防腐法防腐,同时用电法保护,在起点和终点的平面转弯处和直管段每1公里左右应设置1个里程桩。地下管道建(构)筑物、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或垂直净距应符合有关规定,其地面上也不得种植树木,不得建造临时用房和堆垛物品。

    ②采用铁路槽车运输液化气,以及设计、制造和验收槽车罐体时,应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化学工业部的《液化气体铁路槽车技术监察规定》。槽车应采用“上装下卸”的方式,全部装卸阀及检测仪表应设在其入孔盖上,并加护罩。装卸管上应有紧急切断装置。在该装置孔罩外部还应有手拉阀。选用槽车时应选择性能好、操作方便和装载量较大的同一型号槽车。在装卸台附近,应有静电接地线的接头。

    ③采用汽车槽车运输液化气时,应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槽车应有装卸阀门,管路上应有紧急切断装置,液位、压力检测,安全装置及入孔。在液化气供应基地装卸时,应在专用的有防控装置的卸台(柱)进行。装卸台(柱)与其他建(构)筑物和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装卸台附近还要有接地线的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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