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库房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库内可采用投光灯照明。动力电源在未改电瓶以前,库内用电应在库外设插座,用无破损无接头的橡套电缆引入库内,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电线、插座、电闸下方不得堆放原料。
6.库区电线应埋地缆线。需采用架空线时,应从库房外侧通过,线下勿堆原料。库区内运输原料的通道上空,架空线须距地5米以上。
7.电气线路和设备,不可超负荷运行。每周对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绝缘摇测。若发现短路、绝缘老化等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8.蒸汽机车、内燃机车、汽车,拖拉机等进入库区时,应戴防火罩。蒸汽机车不得在站台内清炉。停留,汽车排气管应远离可燃物,停车后立即熄火。
9.用于捆扎原棉。化纤的铁皮、铁丝勿猛烈撞击或敲打,也勿在地面上拖拉,防止产生火星。
10.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若需在库区3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应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清除火种。
11.原料库房应设避雷设备,露天堆场需设独立的避雷针,防止雷击。
12.保持库区库房地面清洁,防止边角料、下角料等可燃物着火燃烧。已破损的原料包应重新包扎后再放人垛内,或将散包集中在一块单独存放。
13.定期对原料进行检查,并及时翻垛通风。
14.每200平方米的原料库,每150平方米的露天堆垛,需配置灭火器2个,消防用水0.5吨,小水桶4个,以及铁钩、铁锹等消防设备。
15.发现有潮湿或沾了油渍的棉、麻及其制品,应拆包晾干,去渍后才能进库堆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