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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0日

  【预防措施】

  由于加工的原材料和成品都是可燃物质,生产的废料更容易燃烧,并且使用易燃液体做胶料。这都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烧连营”造成较大的损失。因此,木材加工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高厂房耐火等级,划分防火分区。

  木材属于可燃物资(燃点在250—300摄氏度),木屑堆积积聚能量,可以引起自燃。胶料的配制、油漆等工艺属于甲、乙类生产,其他的大部分工艺属于丙类生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加工厂房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同时按照生产规模和规范要求确定厂房占地面积和防火间距。木材加工企业可以拆除部分没有用途的老厂房,一则可以减少火灾隐患,二则可以划分出防火分区。

  二、消防设施。

  现新建中(高)密度板生产企业,一般场地比较大,露天库存大量原始木材。每一垛的面积大、堆垛高,发生火灾时不易被搬动,及易蔓延扩大火势。这就要求采取以下消防设施:

  1、厂区内应有环行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辆能迅速到达每个木材堆垛。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2、厂区纵向每隔120-150米应设一条防火隔离带,宽度为10米。

  3、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火栓纵向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宜为地下式,地面应有明显标记;如为地上式,应有保护措施。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计算以火灾延续时间6小时计算。

  三、加强消防培训,更多的立足自防自救。

  由于大多数厂区离市区和消防中队较远,建议企业设立专(兼)职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立足于自防自救,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及时扑灭初期火灾,避免企业受到更大的损失。企业工人在经过培训后,就是一支很好的消防力量。

  四、消防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消防部队应组织力量,对辖区的木材加工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依法要求企业整改,在整改期间加强防火措施,避免发生火灾。对一些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企业,消防部门要坚决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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