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俗称柏油)在常温下为固态,其闪点200~230度,自燃点270~300度,粘结性、抗水性、防腐性良好,故多用于建筑、筑路工程。因沥青为低熔点固体,常温下为固态,将其加热到熔点融成液态,具有与液体物质燃烧相类似的特征。
熬炼沥青的火灾原因,常见的有:
1.设备不良。如炉灶或烟道裂缝滋火,容器、锅底破露等,使熔融物与火源接触而起火。
2.选址不当。炉灶设置的地方不当。特别是临时架起的简易炉灶,火星、火焰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或易燃建筑。
3.管理不严,操作不当。如在熬炼沥青的火炉中,错误地投入沥青或其他易燃油料,造成火势猛窜,引起锅内沥青或周围的可燃物起火。
4.有时因工程需要,用易燃液体稀释沥青,因熔融状沥青温度较高,投入易燃液体时,会造成大量易燃液体蒸发、挥发,遇火源引起燃烧、爆炸。
5.熬炼时投料过多,在熔融时温度过高,造成沥青的熔融物外溢,甚至因有水分而沸腾溅出,接触炉火起火。
6.操作工人擅离职守,温度器失灵,造成超温,使熬炼物达到自燃点而起火。
熬炼沥青的基本防火措施:
1.厂房的防火措施
熬炼生产的厂房火灾危险性虽属于丙类,但最好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熬炼锅灶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或采用防火墙与其他生产工序隔开。熬炼厂房内,不准堆放其他可燃物,对熬炼场所要经常打扫干净,以防火灾蔓延。厂房应通风良好,也可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防可燃蒸气、油气在车间积存,锅灶的烟囱穿过建筑物可燃屋顶时,必须将其周围用非燃烧材料隔开,防止烤着可燃物。
2.锅灶防火措施
搭建熬炼的锅灶、烟道,应按照熬炼物质所需温度的高低采用建筑材料,打好基础,精心施工,防止出现裂缝。灶台上应设置防溢槽,以避免熔融物溢出与灶火接触起火,并在锅灶周围设置小围堤,以避免液体溢出时到处流散、扩大火势。炉灶口火源与熬炼锅中间应设置一定高度的实心砖墙,以隔绝火焰,防止着火。熬炼锅上应安装温度计,以便操作人员准确控制温度,或在锅灶设计上采用“死锅活灶”的方法,便于随时撤出火源,以控制和调节温度。用高压蒸气熬炼的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以便控制压力变化,防止发生爆炸事故。要定期检查熬锅的质量,发现锅底有破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新锅,防止熬炼物泄漏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