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气线路火灾的预防对策
(一)加大电气线路的检测力度。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人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应充分发挥电气检测中介组织功能,对有关单位和场所安装和使用的电气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测。特别是一些新建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作业区在开业或使用前必须经电气检测合格。同时,对中危险级建筑或场所应建立定期电气安全检测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线路老化、损坏、乱拉乱接等现象。
(二)建立用户与供电部门良好的协作关系。作为用户来说,对供电部门安装的电气线路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的设计、敷设功能,并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供电部门,以便及时修复,确保安全使用。供电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用电规定进行电气线路的安装施工、维护保养,还要经常不定期的上门为用户提供安全用电管理维护方面的服务,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及时予以消除,减少双方在用电管理中的责任纠纷,维护各自的利益。同时,用电单位和场所应选用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人员作为电工操作人员,并经相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
(三)规范电气线路的施工安装。首先对电气线路的选型要符合场所和设备的要求,应根据不同功率的设备来选择线径的大小,不同的场所来选择防爆型、防潮湿、防水型等电线型号。同时,在电气线路敷设过程中,对隐蔽敷设或设置在危险区域应采取穿管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在电气线路的选材上,应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根据不同场所和不同设备选用相应的电气线路。在一般场所,应尽量避免使用外表是聚氯乙稀、内芯为铝线等易老化的电气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