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气设备安装维护的防火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变配电室设在客房区内或地下室时,应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在各机房内,应配足相应灭火器材。
3.增添大容量电气设备时,应经过供电、消防等部门审核同意,禁止私自增设。
4.建筑内应尽量使用铜芯线,线路进入夹层闷顶时,应穿钢管保护,并使用专用接线盒。
5.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所有接地装置,每年要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同时要对线路的绝缘进行测试。
6.照明灯具等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如附近有可燃物时,应加石棉或石棉瓦(板)隔热;大功率灯具的线头,应用耐高温瓷套管保护;潮湿部位的灯具,应用防潮灯。
7.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防烟排烟设备等用电,应为消防专用电源,采用一、二级负荷供电,其线路应用金属管保护,并敷设在不燃件上。
(四)维护的防火措施
1.维护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应报请保卫部门批准,签发动火证,同时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清除周围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派专人监护等。
2.严禁在防火墙、楼板上任意开孔,若必须开孔时,其缝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严密。如风管穿过防火墙、楼板,应在其穿过处设置阻火闸门。
(五)安全疏散设施
1.设置电梯的建筑内应设置消防专用电梯,高层建筑应设封闭式或防排烟楼梯,必要时可设直升机停机坪。
2.宾馆、饭店的底层楼面应挂安全疏散示意平面图。
3.为保证火灾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及其通道上设其它用房和堆放物资。
应急准备
(一)宾馆、饭店应制定灭火作战预案,绘制出以疏散抢救人员为中心的灭火作战指挥图和联络图。所有保安人员均应了解应急预案。
(二)全体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演练,了解和掌握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免临时慌乱。每月进行一次消防
,每年组织两次包括旅客在内的消防演习。
(三)在夜间应留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毒抢险工具。高层宾馆、饭店应配备楼层救生器材;并用醒目标志标明其用途和使用方法。
(四)客房宜备有专用逃生电筒、湿毛巾等,以备万一之需。
(五)消防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的使用,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使系统功能始终保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