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冲击波对人和物的危害程序,是取决于冲击波波阵面上的超压Δp(帕)和正压的作用时间(毫秒),见表1、表2。
表1 在冲击波不同超压下预计人员受到的伤害
超压(MPa) | 人 员 伤 害 程 度 |
0.19 0.069~0.076 0.055 0.024 0.016 0.006~ 0.008 | 在冲击波的直接作用下和在建筑物碎片的撞击下,未作抗爆加强的建筑物内将有人员死亡 在冲击波的直接作用下,建筑物倒塌或移动,在未作抗爆加强的建筑物内人员将会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 人被冲倒,以及被建筑物碎片撞击,在未作抗爆加强的建筑物内的人员将会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 在破片、碎片、燃烧的木头或其他物体的撞击下,人员受到严重伤害或可能死亡,耳鼓膜破裂的概率为10% 人员可能暂时失去听力或听力受到损害,但不发生直接冲击波作用下的死亡或严重伤害 不会有死亡和严重伤害,但可能由玻璃破坏和建筑物碎片引起轻微伤害 |
注:资料引自1980年美国国防部弹药和炸药安全标准。
表2 空气冲击波超压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
超压(MPa) | 破 坏 程 度 |
<0.002 0.002~0.009 0.009~0.025 0.025~0.04 0.04~0.055 0.055~0.076 >0.076 | 基本无破坏,玻璃偶然破碎 次轻度破坏,玻璃破碎,窗扇少量破坏 轻度破坏,窗框门扇破坏,砖外墙出现较小裂缝,钢筋混凝土屋盖无损坏 中等破坏,窗框门扇大量破坏,砖外墙出现较大裂缝和倾斜,钢筋混凝土屋盖出现微小裂缝 次严重破坏,窗框门扇摧毁,砖外墙出现严重裂缝、严重倾斜,钢筋混凝土屋盖出现明显裂缝 严重破坏,砖外墙部分倒塌,钢筋混凝土屋盖出现较宽裂缝 完全破坏、倒塌 |
为减少或防止炸药和火工品发生意外事故对周围产生的危害,这类工厂的建设都必须遵守原兵器工业部颁发的《火药、炸药、弹药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J89-8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