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该建筑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Ⅱ级,喷水强度为8L/min·m2,作用面积为160m2。一~十层均采用湿式系统,地下室汽车库采用预作用系统。除十层的厨房采用93℃闭式喷头以外,其余部分均采用68℃闭式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一个供水分区。地下室设智能型喷淋泵三台,两用一备。湿式系统与预作用系统共用一套消防泵,泵后分别接各自系统的报警阀。每层均设有水流指示器,在喷淋立管的顶端设自动跑气阀。在屋顶水箱间设有喷淋稳压泵两台,一用一备,及一台气压罐,泵后管道接至地下消防泵房报警阀前的环形管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水泵接合器两套。
3.卷帘保护系统
在建筑首层和二层有一处设有防火卷帘的共享空间。在防火卷帘两侧,设闭式加密喷头对卷帘进行防护冷却。加密喷头的喷水时间不低于3小时,喷水强度不小于0.5L/s·m,喷头间距在2.0m~2.5m,喷头距卷帘的距离为0.5m。消防泵房内设智能型卷帘保护消防泵三台,两用一备。卷帘保护系统设水泵接合器两套。
4.水喷雾系统
该建筑的空调系统采用直燃机制冷,直燃机与热水锅炉均设于地下室的制冷机房内。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制冷机房应设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目的为防护冷却,设计喷水强度为9L/min·m2,持续喷水时间为6小时。喷头采用水雾喷头,水雾喷头的布置考虑使水雾直接喷射和覆盖保护对象。在消防泵房设有水雾泵两台,一用一备,系统设雨淋阀。因为水雾喷头的喷口较标准喷头小,故阀前应设过滤器,以防水雾喷头被水中的杂质堵塞,影响灭火效果。
在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认为消防水池偏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在与消防部门研究后,决定将制冷机房的水喷雾系统改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对锅炉房进行防护。
(1) 防护区具体情况
(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设计参数
(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网设计计算结果
i. 灭火剂储存容器:
ii. 灭火剂用量:
(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当保护区内一路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当保护区内感烟和感温两路探测器同时发出报警信号时或手动操作紧急启动按钮时,声光报警器向保护区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此时保护区内的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延时20~30秒后,自动启动电磁阀,驱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向保护区内喷放灭火药剂实施灭火,同时,保护区门外的放气指示灯闪亮,警告人员不要入内。灭火完成后,由专业人员使系统恢复到监测状态。
6.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
地下室的消防泵房每套系统均设有DN70的放水阀门和巡检回流管。消防泵房内设有集水坑。集水坑内设两台由液位控制的潜污泵,其有效容积按一台潜污泵5min流量设计。消防电梯与消防泵房相邻,因为结构专业在基础的处理方面无法满足消防电梯下集水坑的容积要求,故在消防泵房内另设有效容积为2m3的集水坑,通过连通管与消防电梯基坑相连,集水坑内设流量为10L/s的潜污泵两台,一用一备,由液位自动控制启停。在消防泵房内设吸水母管,两端接至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内。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泵均由吸水母管上吸水,吸水管的流速控制在1.0~1.2m/s,水泵出水管的流速控制在1.5~2.0m/s。
消防水池贮存室内消防用水量3小时,卷帘保护系统用水量3小时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1小时,考虑DN200进水管连续补水3小时,水池中共贮存消防用水280m3。
(六) 冷却循环水系统
该建筑的地上部分均设有中央空调,制冷机房设于地下室,冷却塔设于屋顶。制冷机房内设三台循环泵,两用一备。在循环泵前设除污器,以截留水中的杂质,循环泵后进制冷机组的管道上设电子水处理仪,以达到防垢、除垢、杀菌、灭藻的功能。
二.设计锅炉房灭火系统时遇到的问题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6.6条之规定,燃油、燃气锅炉房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本设计在设计之初选用了水喷雾灭火系统对地下锅炉房进行了保护,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目的确定为防护冷却。《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表3.1.2(如下表)的规定:
因为上表中并没有涉及到燃气锅炉的描述,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又有明确规定必须使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因此只能套用上表中“可燃气体生产、输送、装卸、储存设施和灌瓶间、瓶库”这一条。这样又会涉及到一个持续喷雾时间的问题,表中持续喷雾时间为6小时,很显然这个时间对于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来说是不合理的,毕竟建筑物主体的最大耐火极限才只有3小时。笔者个人认为可以参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时间1小时设计。因为水喷雾灭火的一个主要原理是利用细小的水滴对空气进行稀释,降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如果喷水时间过长,反而会使空气中的细水滴结合在一起,降低灭火效果。因此笔者以为建筑物内的水喷雾灭火系统喷水时间不宜过长。
就此问题,笔者也曾请教过一些专家,但是最终都因为没有明确的规范规定,而只能按照6小时设计,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消防水池容积的增大和投资的加大。当前,在高层民用建筑中设燃油、燃气锅炉房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解决此类问题的要求还是很迫切的。在此,笔者提出这个问题,希望规范编制人员在对规范的进一步修订时可以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