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整治对策内容介绍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建筑日益向着大型化、多功能化、高层化、地下化发展。这些建筑往往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疏散困难、可燃物装修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此类建筑应当设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以利火灾的扑救和控制,保障人员安全疏散。但是,从统计情况看,目前泉州市建筑设施状况令人担扰,已投入使用的172幢高层建筑中,消防设施完好率不到30%,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整治对策,以利更好地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活动。
一、存在问题分析:
1、设计存在先天不足
早先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且大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资质的前提要求是96年颂布的公安部30号令提出的,原先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并未提到资质要求的高度上来认识,由设计造成建筑先天性不足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重要的公共场所未设消防双自动系统,缺少消防水源,疏散楼梯间不符要求等问题均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这些问题在形成后就成了极难整改的固疾,一次次地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险隐患,又一次次地无法整改。造成设计先天不足的原因,究其源头,就是设计人员对各类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深,《高规》在1999年又作了部分修改,作为设计人员若无孜孜不倦的学习、研究精神,设计上仍遵循以往的经验作法,那么作出的设计肯定问题不少。
2、消防审核把关难
建筑防火审核,目的之一是为了在建筑作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于萌芽状态。但现在消防部门在建筑防火审核时仍会遇到种种难关工程。一类是“三边工程”,建设单位为节省工程投资,尽快见效益,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擅自更改消防设施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惠安县广电局办公楼便硬是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去掉一座消防安全疏散梯。另一类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拍板,一锤定音,什么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登高设置要求,在“一把手”的权威下均无效,如泉州广海大厦,原设计七层,在县“一把手”要求下擅自增加到十一层。结果造成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高层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要求与规范相对甚远,或与另一高层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这些问题要整改,只有推倒建筑重新建造。第三就是边施工边报审、审核未通过,工程已经建了一大半,造成未按要求建设,存在先天隐患,如中新花园大厦消防审核还未通过,工程已经进行到快一半,一些该防火分区的没防火分区,该增加疏散梯的没增加,造成施工隐患,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只好局部敲掉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