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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讨

作者:李天荣 何少林 兰为平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20日


    2.2 塔楼宜采用高位水箱直接供水方式
    最不利喷头工作压力按0.1MPa计算,5个喷头喷水灭火,1h用水量只有26.06m3,6个喷头喷水灭火,1h用水量也只有31.9m3。若将此用水量贮入屋顶水箱与生活用水合用,水箱放置在一定高度,即可形成由屋顶水箱直接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方式。在重庆少年宫片区改造工程商住楼中已经应用了这种系统[1]。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一个喷头破裂喷水,则该系统将会源源不断供给灭火时所需的用水量和水压,直到将火扑灭。该用水量是由生活水泵抽水贮存在高位箱内,在生活用水过程中得以循环,同时消防贮水量又不会被动用。这种系统主要有以下优点:不设置喷淋水泵、少占面积、投资省;无启动水泵的控制环节,运行可靠;系统压力恒定,无超压现象;操作、管理和维护方便,费用少。
    为保证最高层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小于0.05MPa,屋顶水箱设置高度应适当提高,水箱底一般高出屋面7m以上,在8m左右比较恰当,这样同时可以保证最高层住户的淋浴器和延时自闭式便器冲洗阀正常工作。为减少水头损失,高区报警阀尽量往上设置(保证报警阀入口水压大于0.14MPa即可,并符合“喷规”6.2节规定),同时适当放大支管管径。系统布置、水箱容积及高度、报警阀设置等必须满足“喷规”关于最不利点喷头最小工作压力、最大压力、喷水强度等规定。
    2.3 裙房系统供水方式根据工程条件拟定
    裙房位置较低,层数较少,但系统设计流量较大,如果条件适合,1h用水量可以存入生活给水系统中间水箱,形成由中间水箱直接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给水方式[1]。如果实现上述系统有困难,也可采用临时高压给水方式,平时系统管道可用屋顶水箱消防出水减压充水,不设增压设备。由于裙房位置低,层数少,消防主水泵扬程低、电机功率较小。这样裙房和塔楼就形成两种不同的供水方式。

    3 裙房车库宜采用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
    一类高层商住楼由于住户多,商场面积较大,裙房底部和地下层一般设有大型停车库。车库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出现汽车油箱破裂情况,此时用水灭火很难控制火势。在一类高层建筑底部出现难以控制的火灾,危险性较大,后果较严重。在这种场所宜采用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这种系统比较简单,就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增加泡沫罐、泡沫液控制阀、比例混合器等即可。该系统适用的泡沫液为AFFF水成膜泡沫液和ATC/AFFF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两种,混合液的混合比分别为3%和6%。

    4 局部水(泡沫)喷雾系统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刚好在车库附近。由于发电机房和贮油间面积较小,一般采用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笔者建议在车库或商场的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上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直接接管至发电机房和贮油间,安装闭式喷雾喷头,只要喷头工作压力能达到0.35MPa,即可形成局部泡沫水喷雾系统或局部水喷雾系统。这样系统简单、设备少、投资省、管理简便,是一种值得推广的作法。

    5 贮水池
    5.1 消防用水贮水池与生活用水贮水池的关系
    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合用水池,整个水池贮水将可不断循环流动,对防止水质变坏有好处。但是如果循环一次的时间较长,水质也易变坏,尤其是温暖地区夏季时间较长,水在贮水池中长时间停留,会影响生活用水水质。当消防贮水量大于(在池中取水的)最大日生活用水量的2倍时,建议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各建贮水池;当消防贮水量贮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并需设置室外消防车取水口时,易受到外界污染,建议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各建贮水池。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可以共用水池。
    5.2 贮水池位置
    贮水池一般在地下层与泵房相连,或埋在室外地下。纯住宅地下室隔墙较多,房间面积小,设置贮水池比较困难。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第2.2.10条规定,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水池不能以建筑物墙、柱等作为池壁。所以纯住宅的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水池或生活水池宜放在室外地下为好,而消防水池则可以用建筑物本体结构作为池壁,可以放在地下层与泵房相连。

    6 小结
    根据高层住宅的特点,针对消防给水系统,探讨了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系统方案和具体消防设施,以改善灭火条件,为今后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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