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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防火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08日

  1、工地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防火教育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火灾的重要性。
  2、建立栋号防火组织工作机构和防火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要求和部署,落实要有检查。
  3、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仓库、木工棚配置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砂箱,消防栓和灭火器,并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5、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等,应张贴醒目的防火标志。
  6、凡是燃烧和易燃品,如木材、锯末、刨花等,均按规定堆放,其它可燃如油漆等放入封闭的室内。
  7、不准在易燃品附近吸烟,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8、电焊施工前,清除工作物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9、暂设工程不准随意装设电器设备,凡接线、拉线的均按正式工程安装。
  10、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大于10米。
  11、工地现场安全员每半月对现场工人进行定期安全防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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