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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与火灾预防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28日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预防
                                
  从前面的火灾案例不难看出,我们目前面临的火灾形势是非常严峻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该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从而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其火灾预防工作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场所防火要求。公共娱乐场所的选地与安全布局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
                                
  1、公共娱乐场所宜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不应设在底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米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米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及其他重要建筑物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和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3、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毗邻或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4、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内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要求设置,疏散门和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行人数每百人不少于0.65米计算,最小宽度不应少于1.4米,对外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疏散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外开门,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推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米/百人计算确定。

  5、电气防火。公共娱乐场所电气设备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负责进行设计和施工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搭接临时线路。

  6、消防设施。一般情况下,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多,可燃物多,电气设备多,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定为中危险级,在选配灭火器种类时,应考虑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使用灭火器的人员素质,公共娱乐场所大都是固体火灾和电气火灾,使用人员为非专业人员而女性服务人员居多,所以应选用4kg储压式ABC型干粉灭火器,在灭火器的设置上还应注意每一个灭火器配置点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并应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二)消防管理。
                              
  1、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演出、放映场所内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2、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3、公共娱乐场所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共娱乐场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场所房产所有者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由经营者负责。
                              
  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5、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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