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
小型化工企业多为私营或联营,因为用工制度的放开,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能相对固定,因而许多从业人员未能及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不懂化学溶剂的特性,不熟悉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就匆匆上岗操作,极易发生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且事故发生后不懂得消防设施的使用、火灾扑救方法及逃生方法,极易形成小火灾大事故。
5、企业法人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
整个治理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企业转制等因素带出的火灾隐患不小,但是,更直接的原因还是出在企业法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制度不到位上,只要在未发生火灾事故之前,多数的负责人都会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或者强调理由而不改,或者被动整改而不彻底,或者治理时好一阵治理过后老毛病依旧。
三、提高火灾隐患整改率的主要措施
1、严把建厂审核和设备选型更新关。
对规划中小化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因素。同时对设备、电气的防爆要求和电器线路的防爆处理要严格把关,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企业必须按现行规范有计划地落实整改和逐步完善,关键是要在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火灾危害,依法集中治理上下功夫。特别对压力容器、管道要实施强制报废和定期检测、更新措施。
2、引入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新机制。
当前,消防监督人员中来自于化工行业并具有专业知识的寥寥无几,致使专项监督检查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邀请化学工程师为监督员传授专业理论知识;一方面组成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化学工程师参加的专家组全程参与检查,做到现场专门指导、责令限期改正,达到消防专业与化工专业、企业消防整体布局检查与化工生产设备运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化学物品保管使用标准的有机结合。
3、主动介入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
严格执行消防执法循环程序是每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每一位消防监督人员必须遵循的法定原则,但是,从执法与服务的角度出发,还是应该花更大的精力于企业整改过程中的专业指导上。为此,可以召开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会,面对面地听取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的认识态度和落实整改的方案,逐一解答认识误区、隐患性质、整改难点,明确整改时效和逾期不改而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