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取样、排污、泄漏等没有及时停火,都容易发生事故。
三、应采取的安全对策
1.从事焊割作业人员、接线电工要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和审批手续。
3.检修或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施工方案,报请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审批,批准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要点。向参与的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施工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4.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看是否到位,逐一进行检查。
5.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经单位领导同意和安全部门、消防部门检查、分析合格、批准办好动火证,签字认可后可进行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6.动火人拿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如没有落实,动火执行人要拒绝动火。禁止拿到动火票证后,不闻不问不看,盲目动火。
7.动火审批人员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 动火执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 动火设备本身是否残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测爆结果是否合格,是否留有死角,是否加好了盲板进行了隔离。
(3) 动火周围环境是否合格。地漏、污油井、地沟、电缆沟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封堵;放空阀、排凝阀及周围(最小半径15m)是否有泄漏点。
(4) 动火审批人员要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批准。
四、强化动火监护人的特殊作用
监护人应由动火所在生产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员担任。动火前要按照动火票证检查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执行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五、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为防止触电,电焊工所用焊把必须绝缘;电缆线、地线、把线必须绝缘良好,不破皮,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烧;过路要加保护套管,防止被过往车辆轧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衬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电焊工不应携带焊把进出设备;禁止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以防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禁止在设备和无关的管线上引弧。防止把线、地线在其他无关的管线、设备上打火,击穿击伤管线、设备。防止在施工中踩断其他管线。高空作业要办理登高证。进入容器要办理进入容器许可证。
六、采取的安全措施(气割和气焊)
在使用气割和气焊时要注意氧气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沥青类物质,避免与高压氧气接触发生燃烧。保证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大于10m,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大于3m;乙炔瓶应立放,禁止卧放,以防丙酮随气体带出发生爆炸。严禁铜、银、汞类物质与乙炔接触,以防发生爆炸。使用的胶管不得有漏气、破裂、鼓泡等现象,避免让高温工件烧破带子发生着火。使用中发生回火要及时切断乙炔气。严禁暴晒,使瓶内压力升高。冬季乙炔管冻结时,禁止用火烧或用氧气吹。乙炔瓶的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处。
七、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作业人员没有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品不允许动火;属于防爆区的动火,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准擅自动火。动火执行人不了解动火现场周围情况,不能盲目动火;没有防止火星飞溅措施的不准动火;不准在有压力的设备、管线上动火;焊工没有证的,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动火。抽加盲板时要注意做好防护,防止中毒、烫伤事故发生。动火时要保持消防道路畅通,避免物料、机具占据消防通道。必要时请消防人员现场监护,对检测结果进行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