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经济持续不断的高速发展,我国城镇建设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城镇化进程在不断的加速,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数量及火灾危害呈现增多增大的趋势,如何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不但关系到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中的“防”和“消”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是不可分割的主体。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以及防火的关键环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采取“安全可靠、方便有效”的防火措施,在火灾初期及时扑灭火灾,在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避免财产受到更大的损失。
由于建设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动火作业、露天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违章作业多,再加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导致建设施工现场的火灾主要是因为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初起火灾扑灭不及时所致,因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大,危害也特别大,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大大小小的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少则数人,多则数十人,财产损失少则数万,多则数百万、上千万,因而,消防安全技术成为施工现场管理和控制的重点之一。
如何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我个人认为首先是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主体,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当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防火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
和培训,施工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演练,建立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
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其次,合理的总平面布局是防火灭火的保证,因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是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主要内容,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是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基本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处于含有空气的条件之下,空气中有助燃的物质--氧气,在此条件下,如果具备可燃物和火源,就具备了燃烧的基本条件,那么,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有哪些呢?
为了便于理解和叙述,我们姑且把建设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分为可燃、易燃和易燃易爆三类。施工现场可燃材料数量和种类比较多,比如木方、木模板(多层板)、木跳板、竹笆、PVC塑料管、塑料配件、防腐材料等;易燃材料的种类也比较多,比如油漆及其稀释剂(松香水)、聚氨酯防水涂料、高分子防水卷材、柴油、油类脱模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氧气、乙炔气、汽油等。
由于施工现场这些可燃及易燃易爆材料大量存在,再加上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炊事等动火作业的不可避免,需要将二者有效的隔离开来或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也需要在总平面布置时全盘考虑。
当然,即使采取了非常周密的措施,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不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必须保证救火车辆、设备和人员能够及时有效接近实施扑救,同时火场中的人员要能够尽快的安全撤离,因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密切相关的临时设施的具体位置和相互间距,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这也要求在总平面布置时全盘考虑。
各种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