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火灾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2.9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的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断。
(2)若判断颈动脉已有博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断一次,每次判断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护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4.3事件报告
4.3.1经理立即向厂长汇报火灾伤亡情况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
4.3.2火灾伤亡事件扩大时,由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事故信息,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最迟不超过1小时。
4.3.3事故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4.3.4
部门 | 联系电话 | 部门 | 联系电话 |
火警 | 119 | 消防队 | |
市急救中心 | 120 | 厂长 | |
厂部值班 | 120 | 安监科 | |
保卫科 | | 医务所 | |
5 注意事项
5.1火灾扑救时,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对着火焰根部扑救。对电气着火、油品着火使用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决不能用水扑救。
5.2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电缆、油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正确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5.3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5.4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火灾时应防止被火灾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气设备上火灾时应防止触电。
5.5发现制氢站及氢气系统着火时,应立即隔离氢气系统,停止制氢设备。在现场的检修人员利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先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再进行灭火。
5.6发电机或氢冷系统发生火灾时,应紧急停机,同时向发电机内充CO2进行排H2灭火,水冷系统及主机盘车装置保持运行。
5.7在组织人员疏散时,疏散人员首先要切断身边电源,捂鼻、弯腰迅速离开火灾现场,疏散至上风口,并确认人数。
5.8要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供的信息,确认至害原因,对症救治。
5.9对伤亡人员进行心肺复苏时,要领要正确,要一直坚持到医务人员到来为止,不得中途放弃。 5.10尽快使受伤人员接受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保证救治及时有效。
5.11在向公司归口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报告时,应详细将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大致损失、现场处置和救援等情况进行报告,同时要做好急救车辆的引导。
5.12应急救援结束后,要防止复燃,造成二次事故。
6附件
6.1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备注 |
经理 | | | | | |
副经理 | | | | | |
书记 | | | | | |
安全专工 | | | | | |
办公室 | | | | | |
| | | | | |
6.2应急设备、器材和物资清单
分公司应急处置组成员:
消防队员名单:
医护队员名单:
保卫队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