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防火防爆>>正文

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7日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应当办理动火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作业。
3、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动火应当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当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的办法。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当由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让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者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粉尘或者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当保持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停止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
8、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焊割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者离开操作现场时,应当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者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者部位穿过。
11、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12、焊割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设专人现场监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