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消防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高校相对独立、社会地位较高等特殊性,辖区的消防部门对其监督和指导相对薄弱,没有将其作为重点来监督检查。对高校存在的问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确保高校消防安全的对策
高校有其特殊性,消防安全不可简单地“克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办法,一方面,高校要按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另一方面,消防监督机关要学会用矛盾转化的方法,把高校人员素质高、容易接受新生事物等特点转化为工作优势。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校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公共场所,教学仪器多、科研设备价值昂贵,用电量大,易燃品多,加之前述的种种问题,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一旦失火,极有可能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00年以来,全国学校共发生火灾3700余起,死亡44人,受伤79人,直接财产损失2200 余万元。高校发生的火灾,不仅造成了较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更造成了极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各级领导应有一个清醒地认识,要看到高校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到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时,要转变思想观念,真正认识到抓消防工作就是保学校稳定,抓消防工作就是促教学科研,抓消防工作就是用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消防工作就是心系莘莘学子、为他们的前途和命运着想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才能深刻领悟到加强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才能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千方百计搞好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也只有这样,各项工作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要正确处理好教学科研与消防的辨证关系,在重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始终不忘消防安全工作,牢牢把握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动消防工作与学校建设同步进行,快速发展。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健全由校领导挂帅的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定期检查评议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层次、各个单位直到每间宿舍、每个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他们的工作职责。要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加强管理和监督。学校要定期组织,检查下属各单位消防工作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级的消防工作积极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防安全素质。高校人员素质高,是更讲理智的地方,只要宣传到位,讲清道理,比单纯的行政命令会更有效;加之高校人才济济,新产品、高科技设施多,只要愿意去做,必将做得很好。针对这些特点,高校应把消防宣传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学生消防知识技能教育作为学生素质、能力教育的组成部分,与文化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事故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师生的聪明才智,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专业培训与广泛培训相结合”,采取组织开展消防运动会、消防有奖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播放宣传片、组织参观消防站、进行逃生自救演练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将消防宣传工作引向深入,把消防法规、科学知识和技能送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手中,不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校内刊物、互联网页、闭路电视等媒介开辟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形成强势和稳固的消防宣传阵地。在校内的主要路口,建设大型户外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或多处小型固定宣传板牌。对学校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等应加强消防培训教育,培养一批消防工作骨干,带领所属单位切实搞好消防安全。有条件的高校,要建设消防教育室,配备音像器材,经常播放消防知识和火灾案例;布置消防安全图板,组织学生观看;摆放火灾隐患实物、火灾事故残骸等,从直观上震憾和教育师生,建立稳固的消防教育基地。通过反复地、立体式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从根本上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彻底消除各种致灾因素,学校及下属各单位应以学生宿舍、食堂、礼堂、网络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经常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针对目前各校学生宿舍管理混乱的情况,应积极采取技防代替人防的做法。为了防止外盗,可采用红外线报警仪,一旦有人翻越窗户,设在值班室的报警装置即可报警,不必安装铁栅栏。为了减少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的丢失、损坏,可采用自发光型标志灯、带有蓄电池功能的吊顶灯或学校设置内部双回路供电等方式来解决。针对各学生公寓、宿舍安全出口上锁等情况,可以采用消防安全专用疏散门,平时此门从外难以打开,从内按压后,门即可打开。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违反用火制度的学生,要采取警告、扣除奖学金等处分,对于屡教不改者,应予处分。对未办理审核验收手续且存在火灾隐患的宿舍,应责成专人迅速改正。对于整改难度特别大的学生宿舍,应聘请有关消防专家进行专题论证或做建筑安全性能的评估,从科学的角度解决遗留问题。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监督工作,适时深入学校,检查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学校积极开展消防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下发通知,督促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辅之以行政处罚手段,督促其彻底消除隐患。另一方面,要耐心细致地向学校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充分阐明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使学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从而自觉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加大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各高校应不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杜绝新隐患的产生。首先,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奖惩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其次,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再次,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任何理由,减少或砍掉消防设施。同时,各高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科研优势和管理优势,在一些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中,可以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其予以改进,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设施的效能。要依托后勤保障社会化,采取由后勤集团出资、管理、维护的方法,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大力发展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灭火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火灾具有偶发性、突发性的特点,加之一些心怀叵测者的破坏,使得火灾事故更是防不胜防。因此,在积极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还应构筑抵御火灾的最后一道屏障。这道屏障,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是要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就是生活在这个空间的人群,要具备善于运用这些设施来自防自救的能力。作为高校,要充分利用青年学生众多的优势,大力发展义务消防组织,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疏散演练,使师生们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技能,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校内应以学院、系、楼等为单位,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重点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所有人员要熟悉预案,牢记自己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学校也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侧重点应是如何加强指挥和协调各义务消防组织间的联系,以尽快处置突发事故,要加强对校警队的消防训练,把他们培养成为灭火救灾的骨干,一旦失火,能迅速出动,指挥和带领义务消防队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