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防火防爆>>正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3日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