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成品油零售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4.1 具备稳定、合法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4.2 具备符合所在地规划的经营场所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设施。
4.3 经营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交通、消防、安全、防震、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4.4
经营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4.5 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6 符合国家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安全、消防、环保的有关规定。
4.7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运营的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
4.8 水上加油站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5 加油站建设管理
5.1.1 加油站的布点应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5.1.1.1 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
5.1.1.2 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
5.1.1.3 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