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
(1)物品泄露,火源控制不严;
(2)静电导除不及时;
(3)反应失控;
(4)自燃起火。
(二)建筑防火防爆措施
(1)合理布置厂房。在设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厂房时还应充分考虑人员疏散、电器防爆、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等问题。
(2)采用框架结构。
(3)设置泄压装置。
(4)其他防爆要求:①加强通风;②合理采暖。采暖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是暖气管道和散热器表面的温度过高,与易燃物质接触,积热不散引起自燃而发生火灾;③消除引火源,如采取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避雷设施、防静电措施等。
(三)生产工艺的基本防火防爆措施
1.控制和消除可燃物
(1)爆炸危险场所加强通风:①正确设置通风口的位置;②合理选择通风方式。
(2)防止可燃物料的泄漏和空气渗入,为了保证设备、管线的密封性,通常采取如下措施:
①正确选择连接方法,由于焊接连接在强度和密封性能上效果都比较好,所以,要求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的连接,尽量采用焊接连接。
②正确选择密封垫圈,根据工艺温度、压力、介质的性质选用。一般工艺可采用石棉橡胶垫圈;在高温、高压和强腐蚀介质中,宜采用聚四氟乙烯或金属垫圈。
③设置检测仪器。
④注意维修保养,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
⑤注意检漏、试漏。设备在投产使用前或大修后开车前,应结合水压实验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做密封实验,发现渗漏及时修补。
(3)严格清洗或置换。对于加工、输送、储存可燃气体的设备、容器和管路、机泵等,在使用前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设备内的空气。特别是在检修中可能使用和出现明火或其他火源时,设备内的可燃气体必须经过置换并分析合格后才能进行检修。对于盛放过易燃液体的容器,动火焊补之前,还必须用水蒸气或水彻底清洗干净并分析合格。
(4)惰性介质保护。工业生产中常用的惰性气体有氮气、助二氧化碳、水蒸气等。
(5)控制可燃物料的排放。在化工生产中排放的各种废料内往往含有可燃物,排放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限制排放量、综合利用回收、在下水道设置水封井等。
(6)改革生产工艺,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
(7)管理好可燃性和氧化性的物料和产品。
2.控制和消除着火源
点火能量的来源常见的是热能,还有电能、光能和化学能。按产生能量来源的不同,引火源可分为7类:明火、撞击与摩擦、化学反应、电火花和静电火花、高温物体、日光照射与聚焦、绝热压缩。对工业生产中能够引起火灾的各种着火源,应根据其产生的机理和作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
3. 控制工艺参数
石油、化工工业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主要是指温度、压力、流量及物料配比等。按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在安全限度之内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实现这些参数的自动调节和控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