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这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一般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领导,推动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具有重大作用。通常有互查、抽查和重点检查3种形式。
1)互查
企业主管部门临时抽调所属企业的安全、工艺、机械、电气、消防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团),在同行业中开展安全检查。由于参加检查的都是同行业的专家,往往能发现一些平时不易发现的事故隐患。此外,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还能收到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效果。互查还是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方法之一
2)抽查。
这种检查主要是了解企业或车间平时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和整改情况,这样,既推动了重点和部分企业,又推动了面上的安全工作。它是由主管部门的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针对一些薄弱环节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重点复查。
这种检查通常是对已经查出的某些技术性较强、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在上级领导的参加下,邀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所进行的再检查,并进行论证,共同研究整改措施。这种检查与医生“会诊”疑难病症一样,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也称为“鉴定性检查”或“决策性检查”。
3安全监管机关的检查
安全监管是国家授予安全监管机关的重要职权之一,是政府机关对企业实行安全监督的主要手段,因此更带有权威性。在检查过程中,受检单位的领导应积极配合,指派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干部、保卫、消防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与检查人员密切合作,发现隐患后,责成受检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4联合性安全检查
这种检查的范围和规模比较大。有的由部、省、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安全委员会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安全、公安、生产、工会和生产有关部门参加的临时机构,具体组织检查工作。必要时,除组织有关领导干部参加外,还应考虑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和指导
5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法
安全检查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查领导、查思想
在对一个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主要应着眼于检查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政策法令;是否把安全工作例人议事日程。检查中,还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精神,对各种忽视工人安全与健康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并要求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见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