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出油管宜采用镀锌钢管直埋,如用普通无缝钢管时,应按土壤电阻率大小做防腐绝缘保护后直埋。并按规定进行保护性防雷接地。
(7)采用油气平衡措施的加油站,油罐进气管管径应大于出油管管径的1.2倍以上。
(8)向站内供应灌装油品的汽车的停车部位应距离操作孔5m以外,并按规定设可靠的接地极。
(9)罐区附近应按规范要求配置干粉推车式灭火器。
(四)装卸油作业
(1)油罐车卸油前,应连通静电接地,发动机熄火,车头朝向道路出口处。
(2)在出油孔没有淹没之前,卸油速度要保持在0.7—10m/s之间,淹没之后可提高速度,但不宜超过4m/s。卸油时应有专人监守操作孔液位,防止冒罐跑抽。
(3)雷雨天气禁止进行卸油作业。
(4)车辆加油时,客车内的乘客应在站外下车,加油车辆到限定位置熄火后加油。
(5)不准给塑料和橡胶容器加油。
(6)送油车卸油时加油站应暂停加油。
(7)卸油后静置5min以上的时间后,方可进行计量操作。
(8)不得用化纤织物擦拭加油机和撒落在地面的油晶。
(9)微机控制和管理的加油站,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联锁和显示报警装置。液位超高、票卡不符、未进行可靠的静电接地、加油超量时,都应有拒绝付油措施,并有声光报警显示。
(10)微机控制和管理的加油站,应设可靠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共同接地网,以防止雷电流或产生的感应电流损坏设备、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