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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灾害事故中的个人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0日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不同于一般的灾害救援,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考虑自身防护问题,否则不但救不了人而且有可能使自己引起中毒甚至死亡。近年来,国内化学事故救援工作多次传来了消防官兵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的报道,2000年6月18日山东即墨市大众液化气站的液化气泄漏处置中“消防官兵被呛得晕过去,经抢救醒了又战斗,”“有两人一度危险,经抢救才脱险。”2003年重庆天原化工厂“4.16”氯气爆炸事故,9人死亡,三人重伤,政府调集1万多人参加抢险紧急疏散15万群众,其中中毒人员就有消防官兵。2004年7月17日,开封石油化工厂反应釜发生泄漏,白色的氯化氢气体随风飘散,致使376人中毒,消防官兵也有中毒现象发生。以上这些案例,消防官兵都已采取了一些防护措施,但是部分官兵还是出现了中毒症状,为什么在采取了基本的防护措施还会中毒呢?这值得我们思考。

  1.上述情况的发生有以下几点原因:

  1.1消防官兵的基本业务理论知识不是很高,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掌握不够

  消防部队基层官兵对于化学品的性质了解少,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方面,主要包括一般的化学品的毒性、腐蚀性、挥发性、放射性,以及化学品浓度范围的危害程度。然而我们消防官兵往往在处置化学品事故中不能够很好的了解熟悉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就大胆处置,有些消防员对化学品的侦毒检测不到位甚至就不检测关凭经验来做判定,从而引起了消防员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发生。

  1.2在化学事故中应急救援中对防护器使用条件不够了解

  有些消防官兵在处置化学品事故中不管化学品的浓度、毒性、腐蚀性大小、危害程度、任务要求和环境因素等条件就使用同种防护器具或不分防护等级,从而导致使用防护器具防护效果不好甚至起反作用导致人员的中毒甚至伤亡。

  1.3进行必要的防护训练和教育缺少

  在基层部队一般都侧重于战士的业务、体能训练对于在处置危险品事故的防护训练和理论教育很少涉及或基本不重视。

  1.4处置完化学事故后洗消工作不到位

  在处置成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我们消防官兵往往安全戒备就松下来了,卸掉装备就不管了,认为处置完了就没事了而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这些危险源主要存在于一些使用的器具主要包括:空气呼吸器、防化服、堵漏器材,自身的衣服等等,因为消防员在使用这些装备处置过程中多少会有化学品遗留在上面,这些残留化学品也会慢慢渗透到自身的衣服或是皮肤上,从而引起消防员中毒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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