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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防火堤在防危险液体扩散过程中的隐患和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0日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下文简称为《规范》)对防火堤的高度、选材、结构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由于要考虑到事故发生几率、形式,所发生事故对防火堤的破坏程度以及经济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规范对于有些发生几率很小的情况并未加以考虑,但是,但如果油库保障对象重要、所处地理位置特殊,这些"几率极小的事件",一旦发生将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该类储罐组的防火堤的防扩散能力进行研究,以便加以改进,提高储罐区的防油品扩散能力。

  一、防火堤存在的隐患

  (一)难以防止严重的油品泄漏事故。《规范》第3.2.4条规定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应满足:1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2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3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同组布置时,应取分别按本条第1、2款规定的计算值中的较大值;4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规定同本条第1、2、3款,但油罐容量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在该情况下,当油罐遭受严重破坏(如罐底撕裂)时,大量油品泄漏到防火堤内并可能伴随着燃烧,此时隔堤将失去作用,同罐组内的油罐极易因受到直接烘烤而发生爆炸,致使泄漏量进一步增加;同时对于浮顶罐罐组,由于防火堤有效容积只为罐组中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所以无法预防最大油罐罐底撕裂等恶性事故。

  (二)因为油罐火灾较难扑灭,造成燃烧持续时间长;而且储罐破损,油品外泄并燃烧的现象也有先例。因而为扑救油罐火灾,往往需要投入超常的消防力量,致使消防用水量超过设计用量的几倍乃至几十倍。如这些水存积在防火堤内必将造成堤内油品液面的升高,极可能导致油火扩散到防火堤外。

  (三)储罐区发生火灾时,火场温度可达到1000℃以上,砖、砌块防火堤和毛石防火堤经受这种高温火焰烘烤、灼烧,非常容易发生扭曲、崩裂而破坏;混凝土防火堤也同样无法抵抗这种高温的烘烤。同时,当消防水喷淋到防火堤上,也容易导致防火堤破裂事故的发生。

  二、消除隐患的相应措施

  (一)重视防火堤的作用,严格按照《规范》的有关条款建造防火堤。已有的防火堤,应对其能否满足要求进行分析,对不符合要求之处应当立即加以纠正。

  (二)增加防火堤的有效容积

  1、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防火堤的高度。规范之所以对防火堤的外侧高度进行限制,是因为防火堤过高会影响观察火情和给灭火带来困难。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防火堤的高度,是解决防火堤有效容积不足问题的方法之一。

  2、当地形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储罐组内地坪低于堤外地坪或道路的方式增加防火堤的有效容积。这样既可保证防火堤的内侧高度满足有关要求,同时又与《规范》第3.2.9条"油罐组防火堤内设计地面宜低于堤外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相一致。防火堤内设计地坪如果高于堤外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会加大防火堤的外侧堤高,使防火堤设计断面加大。

  以上两种扩大防火堤有效容积的方法是相互联系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兼顾安全与经济要求,综合加以考虑,需要时应当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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