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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物品的防火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6日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化学危险物品一般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
    凡是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温或其他外界因素的激发,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伴有光。声、烟雾等效应的物品,均为爆炸物品。包括点火器材、起爆器材、炸药和爆炸性药品、爆竹等其他爆炸物品四类。
    为了便于储运和使用,将气体用加压法、降温法压缩或液化后储存于钢瓶内。在钢瓶中处于气体状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体状态的称为液化气体。根据其性质,可分为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三类。
    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按照我国的规定,凡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都属于易燃液体。闪点液体按闪点的高低分为低、中、高三类。
    凡是燃点较低,在遇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如氧化剂)接触后,会引起强烈。迅速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按燃点高低,易燃性大小,可分为一级、二级易燃固体。
    凡是不需要外界明火作用,而是由于物质本身的化学变化(通常是由于缓慢的氧化作用)、或受外界温、湿度的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品,称为自燃物品。根据自燃的难易程度分为一、二级自燃物品。凡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该气体的自燃点或遇到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湿易燃物品。按遇湿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剧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可分为一、二级遇湿易燃物品。在氧化——还原反应过程中,能获得电子的物质称为氧化剂;失去电子的物质称为还原剂,按氧化性的强度和化学组成分为:一级氧化剂;二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凡小量进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能与体液和机体组织发生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产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均属毒害品。分为一级无机毒害品、一级有机毒害品、二级无机毒害品和二级有机毒害品4类。
    凡能自发、不断地放出人们感觉器官不能觉察到的射线的物品,称为放射性物品。常见的有α射线、β射线、Υ射线和中子流等,腐蚀品是化学性质比较活泼,能和很多金属、有机化合物、动植物机体等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其主要品种是酸类和碱类。
    一、火灾危险性
    1.爆炸品的火灾危险性
    (1)爆炸物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和产生巨大的压力而引起爆炸。
    (2)一般炸药的起爆温度比较低,如雷汞只要温度升高到165°C时,就能起爆;黑火药的起爆温度虽较高,为270~300℃,但遇明火极易爆炸。
    (3)有些爆炸品与某些化学药品如酸。碱、盐发生化学反应,反应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学品。
    (4)某些炸药与金属反应,生成更易爆炸的物质。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生成物,其敏感度更高。
    2.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1)易燃液体的闪点低,燃点也低(约高于闪点1~5°C),接触火源极易着火持续燃烧。
    (2)易燃液体几乎全部是有机化合物,其中所含的碳和氢易与氧反应而燃烧。当易燃液体与氧化剂或有氧化性的酸类(特别是硝酸)接触,能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
    (3)大多数易燃液体分子量小,沸点低,容易挥发,蒸气压大,液面的蒸气浓度也较大,遇明火或人花极易着火燃烧。且蒸气一,般比空气重,易沉积在低洼处或室内,经久不散,更增加了着火的危险性。
    (4)易燃液体着火所需能量小,只要极小能量的火花即可点燃。有些易燃液体在流动、晃动时容易积聚静电,静电放电产生火花则引起燃烧。
    (5)当盛放易燃液体的容器有某种破损或不密封时,扩散出来的易燃蒸气与空气混和,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或火花即能引起燃烧爆炸。
    (6)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比较大,受热后容易膨胀,造成密封容器“鼓桶”,甚至爆裂,爆裂时会产生火花而引起燃烧爆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1)储于钢瓶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升高,能使钢瓶爆炸。
    (2)有些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厂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还具有易燃性、助燃性。毒害性和窒息性,在受热。撞击、震动等外界作用下均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4.易燃固体、白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1)易燃固体的主要特性是容易被氧化,受热易分解或升华,遇明火常会引起强烈、连续的燃烧
    (2)易燃固体除火种、热源能引起燃烧外,受摩擦。震动、憧击等也能起火燃烧,甚至爆炸。
    (3)有些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或酸类(特别是氧化性酸)反应剧烈,会发生燃烧爆炸。
    5.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火灾危险性。
    (1)自燃物品多具有容易氧化,分解的性质,且自燃点较低,当积热使温度达到该物质的自燃点时便会自发地着火燃烧。
    (2)遇湿易燃物品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热量。与酸反应更加剧烈,极易引起燃烧爆炸。
    (3)有些遇湿易燃物品还具有易燃性或必须放置在易燃的液体中(如金属钾、钠等均须浸没在煤泊中保存以隔绝空气),它们遇火种。热源也有很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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