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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油系统着火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0日

 1、油系统管道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2、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门。

  3、油管道的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的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的保温应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4、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5、机组油系统管道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油系统的排烟风机要保证运行良好,排烟风机系统的疏油水门要每班排放污油水一次。轴承箱负压维持在20~40mmH2o柱。

  6、事故放油池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内部积水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经常检查润滑油管道不漏油,密封油差压阀、平衡阀工作正常,各油系统母管油压在正常范围内。

  8、油系统运行区域,要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如:沙箱、灭火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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