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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处理站危险因素分析

作者:何建青 汪云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1日

  (8)轻烃和液化气装车危险

  轻烃产品采用敞开式装车,操作不当或机具故障可能导致泄漏,装车现场可能遇车辆电气打火、排气管火星以及产品液流静电、人体静电和其他明火而起火。液化气采用密封装车,相对危险较小,但液流静电和人体静电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电气、仪表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

  (1)电气、仪表火花

  站场电气设备可能因接地设施失效,线路绝缘损坏,短路,接点接触不良,设备和线路、照明不符合防爆要求等原因引起电打火;电动仪表可能因能量积聚产生并泄放火花。电气、仪表火花是造成易燃介质火灾爆炸的重要点火源。

  (2)自动仪表及联锁保护失效

  调节阀等仪表出现故障,表信号受到电磁干扰,出现错误显示或产生误动作;DCS自控系统及自动联锁保护系统功能出现故障,可造成压缩机,脱乙烷塔、脱丁烷塔、吸收塔以及其他设备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的仪表指示失真,可能导致超压、超温、操作失控、物料溢出等后果,进而引发火灾爆炸。

  (3)可燃气体报警器失灵

  站场各部位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失灵,可能导致泄漏的可燃气体聚集,不易发现,延误可燃气体泄漏事故的处理时机,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3.现场管理及其他因素

  (1)现场作业管理

  以下违章作业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①正常生产期间,人员在工艺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倒错流程;在站场易燃易爆区私动明火,使用非防爆工具。如在本站一、二级分离器排液作业中,人员直接接触易燃易爆的轻烃排液,若有上述违章作业行为,很可能在作业现场引发火灾爆炸。

  ②检修作业期间,施工者不严格执行有关检修规程,不坚持用火票制度,安全措施不力,系统吹扫不净。如在本站的储罐、塔内进行清洗、清扫和检修作业时,如果未作彻底的介质置换和通风,就动火施爆或进行其他作业,可能发生有限空间内的爆燃事故。

  (2)静电

  系统管路、设备中物料流速过大,尤其在液化介质泄漏汽化时,可产生高速气流,导致产生物流静电;进装置人员因着装不符合防静电要求可产生人体静电,静电集聚产生放电火花,构成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点燃源。

  (3)硫化亚铁自燃

  站场原料和产品中的硫化氢长期存在于系统中,会与金属器壁发生反应生成硫化亚铁(FeS),在长期生产过程中,装置的容器内壁可能形成硫化亚铁垢层,当在站场开停工过程中,使用蒸汽吹扫或其他原因造成升温条件时,有可能发生硫化亚铁自燃火灾。

  4.机械伤害

  站场有燃气天然气压缩机、导热油泵、膨胀机、液化气回流泵、混烃泵、潜污泵等转动设备,这些设备具有转速较高、结构较复杂等特点,其中燃气天然压缩机和导热油炉轴功率较大(分别为51.75kW和38.25kW)。转动设备调试、检修有一定难度,易发生机械故障,存在着发生机械伤人,设备损坏、停工停产事故的危险。尤其是设备的转动轴防护罩不完善时,可能发生人员绞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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