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化工安全>>正文

汽轮机油系统防火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8日

  2.对汽轮机油系统防火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油系统管道应使用隔电纸、青壳纸、厚度1.5mm的耐油石棉橡胶板等作为法兰结合面的垫料。一是垫料在附近着火时不会熔化泄漏,二是垫料厚度小,即使发生泄漏也不致大量喷油。对于油系统管道上使用塑料作势料的,对其材料性能应有技术资料证明可以满足油系统防火的要求,或者在高温状态下进行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再继续使用,对于油系统管道中尚未更换的胶皮垫、塑料垫应尽快更换为合格的垫料。

  (2)对于存在轴瓦、机头下部漏油缺陷的机组,要安排尽快消除漏油缺陷。在漏油缺陷消除以前,要对漏到平台、地面上的油污及时进行清理,防止漏出的油发生着火扩大火势。对于油漏入高温管道保温层的,要打掉进油的保温层重新保温,以防止运行中冒烟着火。

  (3)对机组机燃油油箱下面积存大量抗燃油和油污的机组,建议彻底清理下部积油和油污,并经常保持油箱下部清洁无油污。

  (4)机组压力油系统使用的小口径油管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5mm,并应采取防止振动磨损减薄的措施。对于小口径压力油管与箱体、设备连接部位,宜在箱体或设备上加一段厚度厚一些的管座,然后再将小口径压力油管与管座焊接,以增加油管与箱体连接部位的强度,防止运行中在强度簿弱部位疲劳断裂。

  (5)对有些引进机组未设置事故排油系统的问题。鉴于汽轮机油系统火灾事故发展的迅猛性和消防系统存在电源、水源的可靠性以及消防设施本身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对于不设事故排油系统是否能保证万无一失,需要慎重对待。为此建议邀请消防部门和电力科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对是否需要增设事故排油系统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由电厂主管上级确定。

  (6)典型消防规程规定事故排油门装设位置与生油箱应保持5m以上的距离,事故排油门的标志应醒目,其操作把手应有两个及以上通道可以到达,以便于在发生火灾需要进行排油时,能迅速到达操作把手位置进行操作。对于事故排油门装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机组,应安排尽快加以改进完善;给水泵汽轮机油箱的事故排油门应移装在给水泵室外操作方便的位置。

  (7)对于事故排油坑积水的应尽快将积水排除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事故排油坑,并保持事故排油坑顶部井盖部位高出周围地面,防止雨水流入事故排油坑。要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确保事故时能可靠地将油排入事故排油坑。

  (8)对于汽轮机油系统着火时的停机条件,鉴于当油系统设备或压力管道法兰结合面等损坏喷油起火时,一是故障部位不停机无法进行处理,二是机组停运后油压降低,将会减少喷出的油量,有利于防止火灾扩大和扑灭火灾,因此建议按部颁《关于汽轮机油系统防火技术措施》的要求,将运行规程有关规定修订为:“汽轮机油系统着火如属于(或根据情况判断可能属于)设备或法兰结合面等损坏喷油引起着火时,应立即破坏真空停机,同时进行灭火。”这样规定提高了判断处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及早停运机组,防止火灾扩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