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乳化炸药厂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划分
炸药厂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划分,主要是根据建筑物内所制造、加工或贮存危险品的燃烧爆炸性能和发生事故时的破坏能力,并考虑到工艺加工方法、工艺防护措施和建筑物本身的抗爆泄爆措施等因素,共分为A1、A2、A3、B、C1、C2、D七组。乳化炸药厂的中转库、仓库的危险等级为A3级,其生产工序的危险等级如下表所示:
二、厂址选择
乳化炸药厂的危险性,决定了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工厂本身的危险对外界安全的影响;二是外界各种不安定因素对工厂安全的影响。这就要求乳化炸药厂应当建立在远离城市市区、居民区、风景名胜区的独立地段,厂区建筑与周围水和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此外,还要注意避开地震带、避开狭窄沟谷、汛情的威胁、设置安全地带等问题。
三、工厂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
乳化炸药厂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符合工艺生产流程和建筑物之间允许最小距离的要求,避免危险品的往返和交叉运输。2、同一分装的厂房和仓库应集中布置。存药量大或危险性较大的厂房和仓库,宜布置在危险品生产区的边缘或其他有利于安全的地形处。3、危险性建筑物不宜长面相对布置。4、危险品生产厂房的抗爆轻型窗,不宜面向主干道和主要厂房。5、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距山脚不宜太近;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6、性质不同的生产线宜分开布置。此外,厂区四周应设置密切围墙,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25米。
工厂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允许最小距离,应取按照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及其存药量所计算的距离和规范中规定的距离的较大值。如不能满足间距要求,应在建筑物周围设防护土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