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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汽车罐车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3日

  其五,事先专门备有专项预案和作业指导书,对应急处置工作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

  其六,事故报告快速,使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早了解事故状况,并对应急工作做出有力的指导。

  其七,媒体报道把握适度,正面宣传了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

  这起事故还带给我们很多教训,归纳如下:

  第一,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没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罐车驾驶员、押运员不熟悉运输路线,因而误入无关厂区。

  第二,罐车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偌大的罐车,潜在的危险程度那么大,而是凭经验,存侥幸,造成罐车撞到房梁之上。

  第三,门卫没有履行安全警卫职责,没有仔细询问,误以为是装载氨水的槽车,盲目放行进入厂区。

  第四,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经常出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而该厂地磅房没有限高标志,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尽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有GPS卫星定位装置,但对该罐车的运行没有起到监控作用,成为摆设。

  此外,任何一个应急处置工作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都需要总结经验,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如:应急人员经验不足,认为气压过高,危险很大,对用木塞堵漏没有把握,需要平时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战时来之能战。再如:没有专门应急带压堵漏装置,靠现场临时加工制作,否则应急处置时间可能还会缩短。还如:质监、安监、消防与应急专家的战术研究不足,联动不足,资源没有充分整合运用。

  三、关于加强液化气体罐车应急工作的思考

  液化气体罐车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和危险化学品运载工具,由于其承载介质的特殊性和运输行驶过程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更大。在上个世纪,国内外曾发生多次灾难性事故。

  1978年7月11日,西班牙一沙滩野营地,一辆装载有23.5吨液化丙烯的汽车罐车,沿着公路行驶,经过度假野营地时罐车罐体破裂,泄漏出大量丙烯,随后形成可燃蒸气烟雾,大约2分钟后遇明火产生爆燃。事故中共有215人丧生,造成5万米2范围内固定财产的严重破坏。

  1978年7月15日,墨西哥城北的公路上,一辆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翻倒,漏出液化石油气,从而引起火灾。烧毁3辆公共汽车和2辆载重汽车,造成12人死亡,50多人受伤。

  1986年6月22日,我省太和县岗集乡的过境公路上,一辆液氨活动罐车发生泄漏继而爆炸,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受不同程度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疗,共造成10人死亡,59人重伤。

  1991年9月3日,江西省上饶县沙溪镇一辆装载着一甲胺的汽车罐车途经人口稠密的沙溪镇新生街时,一棵路边大树的粗大树桠将罐车进气口阀门挂断,罐内2.4吨液态一甲胺仅10分多钟就全部泄漏殆尽。有毒的白色烟雾紧贴地面,以5-6米的高度在1-2级风速下扩散,造成39人死亡,650多人中毒,受毒气影响的人员共计995人,受害面积22.96万平方米,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

  随着我国重化工业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分工和道路运输条件的改善,罐车运输呈现专业化、罐车容积呈现大型化。但由于承担罐车运输多为个体业主(虽然采取了挂靠式管理方式,但实际上罐车所有者大多为个体经营,且挂靠管理松散)和趋利行为,作业人员的缺乏专业知识与违章,再加上多头监管和工作协调不一致,近年来我国罐车事故不断发生,尤其罐车安全阀给挂断泄漏事故不断发生。据某省消防部门统计,2002年该省共发生液化石油气事故100余起,其中汽车罐车事故占48%,在汽车罐车事故中,由于安全阀折断、泄漏所造成的事故约占90%。

  2002年10月19日,廊坊市某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司机,在罐车内尚有15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擅自将罐车开往该县一家汽车修理所,准备对汽车进行维修。由于司机对修理所门廊高度判断有误,致使罐车开进门廊的时候,罐车安全阀撞到门廊过梁折断。罐内大量液化石油气迅速从安全阀断口喷射出来,修理所所在街道两侧l00米范围内,瞬间达到了爆炸极限,在静电作用下,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发生爆炸燃烧。由于安全阀断口恰好在过梁下,火焰在过梁处反向罐体猛烈喷射,罐车内液化石油气在烈焰的烧烤下,温度迅速上升,使罐内压力急剧超压,在巨大内压的作用下,气体“嘭”的一声从罐顶突破,冲起20多米高,随即燃起更大的火焰。大火整整燃烧了37个小时,烧着了街道两侧准备修理的车辆,烧毁了修理所的二层砖混结构建筑一栋,所幸没有发生空间爆炸。

  2004年6月26日,一辆装载23.7吨液化丙烯的汽车罐车在吉林市合肥路公铁立交桥下安全阀撞断泄漏。由于公铁立交桥修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其限制高度为3.6米,而汽车罐车最大高度达到3.7米,当丙烯汽车罐车违章强行驶入立交桥时,罐体上部的安全阀与桥的横梁形成剪切。泄漏现场附近就是吉哈铁路,时有装载危险化学品的铁路槽车通过,距事故现场的50米处是吉化公司的原料输送管架廊,其上有丙烯输送管线、氢气管线等20余条,在事故现场附近分别有吉化公司的化肥厂、丙烯腈厂、长松化工厂等重要单位,若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当地政府疏散市民3万余人,经过5个多小时的奋力抢救,泄漏口被成功堵住。此次事故造成吉林至哈尔滨、五常的部分列车和客车停运长达5小时。

  2005年6月15日,一辆拉运15吨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在经过陕西杨凌火车站西农路铁路立交涵洞时,罐体安全阀与桥体相碰,导致液化气体大量外泄,陇海铁路因此中断。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发地点方圆2公里内进行管制,禁止明火,限制行人,让液化气自然散逸。铁路、电力等部门采取停电、停车措施,二万余名居民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处置采取先将尚存有9吨液化气的罐车拖离立交桥,恢复陇海铁路通车。然后通过引流燃烧,使罐内残余液化气基本排空。此事故救援历时36个小时,造成的陇海线铁路中断11个小时。

  2007年1月3日,一辆承载19吨液化石油气从新疆开往山东的汽车罐车,在行驶至郑州市南阳路时发生侧翻,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从罐车车尾部不断冒出白色烟雾,接警后消防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用水枪向罐车车体及车尾气体泄漏处喷水降温和稀释,供电部门切断周边电源。经测试空气中液化气含量达到安全系数后,指挥部决定采取先倒装罐体内的液化石油气,再用吊车对罐体整体吊装,用拖车移到安全地带的方案。经过近15个小时的应急救援,将罐车内大部分液化石油气倒入另一辆罐车,并用吊车将事故罐车吊起拖走。

  2007年 3月25日,我省太和县平安液化气公司的两辆各装有24.5吨精丙烯气体的罐车(挂靠太和县第一运输公司),在穿越西安市临潼区行西路高速路桥涵洞时,其中一辆罐车的上部安全阀门与涵洞顶部发生挤撞,导致丙烯气体泄漏,肇事司机随后弃车逃逸。事故发生后,陕西省、西安市有关部门立即展开抢险,并对事故现场周围七千名群众进行紧急疏散。经过28个小时处置,事故罐车内的丙烯介质全部汽化释放,另一辆罐车倒罐处理。该事故造成西潼高速公路交通在封闭了近28个小时,分流过往车辆达3万多辆。

  2007年3月31日,一辆装载23.5吨液化石油气的汽车罐车从天津大港区开到北京石景山区。在穿过西五环路时,罐车顶部的安全阀被高架桥撞断,液化石油气泄漏。 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部门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为了防止罐车爆炸或爆燃,消防队员迅速从车的两边架起了高压水枪,对液化气进行稀释,对车体降温。 抢险工作人员决定将车胎刺破放气,从而降低车的高度,为堵漏创造操作空间,并用强磁性带压堵漏装置进行了堵漏。经过公安消防等部门9个多小时的紧张奋战,化解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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