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化工安全>>正文

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7日

 ⑴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⑵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⑶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应有专人在场监督,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②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③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④雷管箱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等柔软材料塞满;⑤严禁磨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⑥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度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⑦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⑧用吊车装载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⑨遇雷雨或爆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⑩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或警标,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⑷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有押运人员;②按指定路线行驶;③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④车船用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⑤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⑥气温低于10摄氏度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类炸药或气温低于零下15摄氏度时,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采取保温防冻措施;⑦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高敏感度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和船舱底部应铺软垫。

  ⑸用汽车运输爆破物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查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②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③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④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的距离不小于50m;上坡或下坡时不少于30m;⑤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地方;⑥寒冷地区的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⑹人工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的规定:①夜间运输应保证运输路途中有足够的照明;②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③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放;④不得提前班次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中停留;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