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及技术措施
由于油罐清洗作业中存在着较多的不安全因素,国此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清罐作业的安全。
(一)、健全指挥系统和安全组织,制定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
清洗油罐作业时油库应成立清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安全人员,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作业指挥组、数据测试整理组、进罐作业组、消防监护组等,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油罐清洗作业的安全管理
施工队伍在油罐清洗作业前一定要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油罐清洗作业要在严密组织下进行,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检查用的设备、器材和工具,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按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油罐清洗,现场应有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消防人员值班,负责安全监护和消防检查工作,做好班前的 和下班后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工具器材等工作,制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联络方法,认真落实监护制度、履行监护职责。
(三)、有效控制爆炸性混合物
排空底油后应及时拆卸输油管道、排污管道、胀油管等,脱离与其它油罐、管道的连接,关闭阀门,并加盲板封堵,不允许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防止其它罐油气串入作业罐。打开作业罐人孔、采光孔、测量孔,拆下呼吸阀、阻火器等附件,使罐内充分通风,必要时还应采取机械通风。作业前必须进行油气浓度检测,检测要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留死角,当罐内油气浓度超过油品爆炸下限时,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油罐清洗,作业期间应保持油罐通风,并定时按规定进行罐内油气浓度检测,防止油浓度上升。禁止进罐人员使用氧气呼吸器,防止增加助燃的危险性。气压低和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通风或清洗作业。采用化学清洗时要尽量选用不燃或难燃清洗剂。
(四)、控制并消除点火源
油罐清洗作业期间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期,要按不同的作业阶段划分危险场所的安全等级和范围。引入罐内及其附近爆炸危险场所的照明、通迅、通风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防爆要求,检查、试验、维修电气应在爆炸危险场所以外进行。油罐清洗人员不准穿化纤服装,不准使用化纤的绳索和棉纱。进入油罐内的水管、气管、蒸气管等的金属部分,用于排陈除底油的胶管、软管,移动式软质风管和通风机等,都应与油罐进行电气连接,并做可靠接地。油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及阴极保护系统、自动计量等与油罐相连的电气线路要全部断开。在人工清除油污时,应用木质、有色金属制成的不产生火花的铲、刷等工具,雷雨天严禁进行油罐清洗作业。
(五)、妥善处理油罐清洗污物
1、清洗后的含油污水不能随意排入下水管道、大地、水体,应当排到通往隔油池或设有污油回收设施的专门下水道内,经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后,并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出。2、油罐污杂,在作业期间应淋水使其始终保持湿润状态,以防自燃。3、从油罐清理出的油污,锈蚀、杂质等,清洗时使用过的沾有油料的棉纱、抹布、手套、木屑等,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理。油污、铁锈、木屑等污染物通常应进行自然风化,自然风化应符合下列要求:a) 晾晒场地应远离油罐、各类建(构)筑物、农田、水域及排水沟;与具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35m;b) 晾晒场地应用围栏等隔开,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人、畜、车通行。场地的地面保持平坦,防止积水;c) 晾晒时,应将污杂尽可能均匀摊开,厚度不大于7.5cm,并适时翻搅;d) 晾晒应避开雨季。在正常气候条件下且温度在0℃以上时, 晾晒时间不应少于28天。含铅污杂晾晒后必须经过测定,有机铅含量的重量比不得大于0.002%;e) 晾晒后的污物应深埋(或控制条件下烧掉),一般深度为0.5m以下。棉纱、抹布等可清洗再生后使用。
清洗油罐作业是油库的一项危险性较大的重要工作,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作为油库的管理者一定要认真对待,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制定详细的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油罐清洗作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