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具体如下:
(一)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⑴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⑵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⑶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⑷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⑸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2、监护人员的职责
⑴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⑵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⑶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⑷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3、作业人员的职责
⑴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⑵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⑶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⑷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⑸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⑹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审批人员的职责
⑴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⑵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危害辨识
1、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固体的粉尘发生火灾或爆炸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
2、是否存在因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中毒或窒息的危险;
3、是否存在因极端的温度、湿滑的作业面、坠落、尖锐锋利的物体等物理危害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4、是否存在腐蚀性化学品、带电等因素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等等。
(三)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绝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最好的做法是安排电工停电并拆除电源线),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四)严格清洗或置换
1、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⑴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⑵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⑶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