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化工安全>>正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27日

 一、急救措施

  一般措施:当有怀疑、或症状持续时,应寻求医疗救护。切勿给失去意识者任何口服物。

  吸人措施:移至空气新鲜处。让患者保持温暖并休息。如没有呼吸,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停止,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或给氧。严禁口服任何物质。如失去知觉,放置复原姿势并寻求医疗救护。

  皮肤接触措施:脱去受化学品污染的衣服和鞋子。用肥皂与水彻底清洗皮肤,或使用认可的皮肤清洁剂清洗。严禁使用溶剂或稀释剂。

  眼睛接触措施:检查和取出任何隐形眼镜。撑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水洗眼至少15分钟。

  食人措施:如食入化学品,立即就医并出示容器或标签。让患者保持温暖并休息。禁止催吐。

  二、消防措施

  灭火介质:建议:抗醇类泡沫,COz,粉末,雾状水。禁止使用:值流水。

  建议:化学品燃烧会产生浓厚的黑色腐蚀性烟雾。接触分解产物下会泞致健康危险。需要适当的呼吸装置。用水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密闭容器。禁止火灾用的消防水进入任何下水道或水道。

  三、泄露应急处理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消除点火源并保持区域通风。避免吸入化学品蒸气或烟雾。其他相关防护措施。

  泄漏处理措施:用不燃吸收剂如沙、土、蛙石、硅藻土来控制收集泄漏化学品,并装在容器内,以根据当地的法规要求处理(参阅第13部分)。禁止进入水沟或水道。推荐采用清洁剂清理:避免使用溶剂。如产品污染湖泊、河流或下水道,应根据当地法规要求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四、操作和储存措施

  某些危险化学品的蒸气比空气重,会沿着地面扩散。蒸气与空气混合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防止在空气中产生易燃或爆炸性浓度的蒸气,避免蒸气浓度高于职业接触限值。

  另外,产品应在排除所有裸露灯光及其它点火源的区域内使用。电动装置应以适当标准给予防护。在转移时为消除静电,桶应接地,并且需与接收容器用金属带连接在一起。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鞋与衣物,地面应泞电。保持容器密闭。

  远离热、火花与火焰。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避免吸入应用制品而产生的仄尘、微尘、喷溅或喷雾。避免吸入磨沙而产生的仄尘。应当禁止在本物质的处理、储存和加工区域饮食和抽烟。

  工作人员应在饮食和抽烟之前洗手。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禁止用压力使其变空:不是抗压性容器。应放在跟原来的容器同一种物质制造出来的容器内。

  遵守健康与安全工作法规要求。

  不论是否喷雾,当操作员必须在喷雾棚内工作时,在所有情况下,通风是不可能足以控制微尘导溶剂气雾的。此时,当喷雾正在进行时,操作员应穿戴压缩式供气呼吸器,值到微尘与溶剂气雾浓度低于暴露限制。

  按照当地法规要求来储存。查看标签警告。储存于凉爽或通风良好处,并远离不相容物质及点火源。

  远离:氧化剂,强碱,强酸类.

  禁止抽烟。防止未经许可的使用。已开封的容器必须小心地再封好,并保持值立以防止漏出。

  禁止排入下水道。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