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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塑料)产业园区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08日
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停车场
范围:1、盘锦市荣华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
      2、盘锦衍汇石油储运有限公司装卸货场
      3、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装卸货场
可能存在的隐患:停车场环境是否符合规范;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停靠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车辆;是否有违规倒罐、装卸现象等。
二、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处置废弃等各环节可能存在隐患。
三、    建筑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隐患
 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倒塌等;临时住所防火、用电;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等。
四、液化气的使用
产业园区内职工食堂、饭店和临时住所液化气使用情况可能存在隐患。
五、企业(项目单位)用电
可能存在线路老化、用户乱接乱搭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隐患。
六、重点企业生产现场
厂区“跑、冒、滴、漏”现象;生产人员安全防护用具佩戴;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高压气瓶的使用等等可能存在隐患。
 
应对措施
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情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产业园区管委会结合产业园区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产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助理负责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济服务局局长是监管产业园区已建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局局长是监管产业园区在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管委会掌握各企业(项目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的联系方式,督促生产单位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三、督促各企业(项目单位)进行隐患自检自查,认真记录,每周将检查结果上报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由经济服务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对企业进行防火、防毒、防生产事故的宣传,提高企业安全意识。产业园区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企业的员工举报安全隐患。
五、检查企业(项目单位)的制度建设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六、由经济服务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对所有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每天派出专人分片巡查,对发现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企业解决有困难的隐患,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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